记者:《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编制和发布,对促进我国生态环境的保护有什么现实意义?
吴晓青:首先,编制《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基础性工作。生态功能是生态系统的内在属性。
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开展了自然地理区划、气候区划、植被区划、农业区划等工作,基本掌握了气候、土壤、植被、水文的空间分异规律。生态功能区划是在深入认识这些规律的基础上,依据生态系统内在属性特征,对其在空间呈现的同一性和差异性做出的科学划分,在我国还是首次。生态功能区划客观反映了我国生态系统生态功能空间分异规律,明确了我国不同区域生态系统生态调节、产品提供和人居保障的功能,是生态保护工作由经验型管理向科学型管理转变、由定性型管理向定量型管理转变、由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型管理转变的一项重大基础性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科学指导产业布局、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有效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生态功能区划为有效管理生态系统提供了基础和手段。向自然索取,确保生态系统产出最大化,一直是传统生态系统利用的主要目标。上个世纪70年代,全球生态危机的暴发,让国际社会普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无论是生态学家,还是生态管理工作者都不约而同地对传统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利用方式进行了反思。至上个世纪90年代,已经形成了一套生态功能保护的理论体系,将有效维护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改善生态系统的功能,实现生态过程的良性循环作为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的核心理念。也就是说,由生态系统物质产出最大化转变为生态系统功能的保护是现代生态系统研究和管理的核心。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过程解决好了,生态环境的质量就好了,产出自然也就高了。生态功能区划为这种转变提供了基础和手段。
第三,《全国生态功能区划》还可以为国家制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提供技术服务。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尽可能好的发展,是党中央提出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编制生态功能区划,确定生态调节、产品提供和人居保障等生态功能,合理划分禁止开发、限制开发、重点开发和优化开发区域,引导产业合理布局,资源适度开发,符合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要求,是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分的重要依据。
记者:《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编制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将这些成果转化为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还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吴晓青:一是要做好宣传。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甚至网络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各界宣传、介绍生态功能区划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生态文明,指导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和意义。
二是要按生态功能区划,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和保护资源环境,加快调整不合理的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彻底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着力解决我国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问题,使经济增长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避免生态破坏的基础上,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是要统筹考虑区域资源、环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确不同功能区域开发强度和经济发展的准入条件,科学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的管理,使之逐步纳入国家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主体功能区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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