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环保部和中国科学院联合发布《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
《区划》按水源涵养地功能、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大都市群等9类生态功能区,把全国31个省市划分为216个生态功能区。
其中,具有生态调节功能的生态功能区144个,占国土面积78%;提供产品的生态功能区46个,占国土面积21%;人居保障功能区22个,占国土面积1%。
相比以往建设项目、产业布局只有部分环境门槛,如水污染、废弃物排放达标等。《区划》为中国各地经济发展规划添加了可考量的综合“生态门槛”。
“划分依据是地表生态系统的自然属性、特征。”发布会上,环保部生态司司长万本太解释。
《区划》将全国划分为三种级别功能区。其中,生态功能一级区包括生态调节、产品提供与人居保障3类。
在此基础上,依据生态功能重要性再划分生态功能二级区。其中,生态调节功能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护、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洪水调蓄等功能区;产品提供功能包括农产品(000061,股吧)、畜产品、水产品和林产品;人居保障功能包括人口和经济密集的大都市群和重点城镇群等。
相比一级功能区宏观区划,二级功能区划分已经“对接”了具体地方。
如大兴安岭北部落叶松林水源涵养区属于二级功能区,三江平原农业生产区属于“产品提供”的二级功能区。
“大都市群是作为一个生态类型来划定。”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副主任欧阳志云解释“生态功能区”划分上出现了“大都市群和城镇群”原因时表示,国土划分上必须留有提供人类生活居住的人居保障区。
《区划》中显示,大都市群主要指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大都市群3个,占国土面积的0.44%。“重点城镇群生态功能区”划出了19个,占国土面积的0.84%。
在二级功能区基础上,按照地形差异、土地利用等组合方式又细化出200多个三级功能区。
《区划》不仅进行了如上划分,而且针对每个功能区特点,相应指出了该区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和生态保护要求。
216个生态功能区和由发改委牵头正在制定的“全国主体功能区”有何联系?
万本太认为,生态功能区划分依据是地表等生态自然属性,而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分除了自然属性,还要考量人口、资源利用压力等社会属性。
万本太表示,生态功能区划分也会和主体功能区划分出现具体地点上的重合。比如,人居功能区可能是主体功能区的“优先开发区”。“生态功能区是制定全国生态功能区的依据。”万本太对本报记者分析。
“《区划》为国家制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提供支撑。”发布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表示,《区划》提供了生态管理的定量化依据。按此《区划》,引导产业布局、资源合理开发。
对此,《区划》“保障措施”要求以生态功能区划为依据,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符合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目标;
禁止在生态功能区内建设与生态功能区定位不一致的工程和项目,对全部或部分不符合生态功能区划的新建项目,应对项目重新选址;
对已建成的与功能定位不一致且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工程和项目,应明确停工、拆除、迁址或关闭的时间表,提出恢复项目所在区域生态功能的措施。
尽管有上述表述,如何保障各级政府按此执行。
万本太称,尽管《区划》没有上升到“硬要求”层面,但环保部会按其进行区域环评和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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