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污染物也能挣钱了。郑州准备对减排污染物的单位给予奖励,拆燃煤炉、拆烟囱都有奖金可拿。
昨日,郑州市印发《郑州市污染物减排工作奖惩规定》和《郑州市生态创建考核办法》。
减排污染物将获奖
根据规定,市内五区,每拆除、改制一台燃煤锅炉,区政府将获得5000元奖励。市区内1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按期完成脱硫治理任务的,市政府将一次性奖励治理单位2万元。
此外,县(市)、区政府每拆除一条立窑水泥生产线,可获3万元奖励;每拆除一根烟囱,可获得2000元奖励。
各县(市)、区污水处理厂进口、出口同时安装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和环保部门联网并通过环保验收的,一次性奖励污水处理单位30万元。
对评选出的市、省、国家级环境友好企业,市政府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年后建120个生态文明村
到2010年,郑州市将创建120个生态文明村、15个环境优美乡镇、2个生态县(市)和2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1996年,我国开始开展“生态创建”,目前,郑州市仅创建成1个国家级优美乡镇,3个省级优美乡镇,27个市级生态文明村。
根据规定,凡按时完成生态市或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目标,并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验收的,每个奖励50万元。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并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验收的,市政府每个再奖励2万元。
对逾期没有完成任务的,将处罚目标单位1万元到10万元,并追究当地政府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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