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亿成本
随后,兰州的政府系统,如同一台庞大而略为迟滞的机器,开始为同一个目标运转。
譬如,在职工身份置换时,工伤、特殊工种的认定问题。之前,很多国有企业在职工发生工伤时为不影响企业年终考核,都隐瞒工伤人数和工人“私了”;一些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为了不影响找对象,登记为普通工种,实际上干着特殊工种的工作。这些“有实无名”的工人,在身份置换时,因为获得安置费的标准不同而必须重新认定。没有登记在案,如何认定?
“我们想出来的办法是,每个企业张榜公示,把工伤职工名单和特殊工种名单全部公示出来,由职工自己判定,没有意见便获通过。这一问题也解决了。”牛向东回忆。
再比如,国企职工要完成身份置换,<职工安置方案>必须通过职代会表决通过,职工要求首先办理房产证。由于国有企业给职工盖的住房大多不合规划要求,或者超标建房,很多房屋根本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资格。
“特殊时期必须特事特办,”牛向东说,“在强力推动下,所有由于批建手续不全的、产权不清晰的职工住房,全部办理了房产证,一般办理房产证,必须由7个部门盖章,最后简化为只盖国企办和房管局两个章。”
估计至少有3万张特事特办的房产证在这一特殊时期下发,据说“当时房管局甚至加班加点印制房产证。”
到2005年底,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工业企业数量减至46家,绝大部分企业退出了“国有企业”的行列,8万职工解除了国有身份。
兰州市则为国有企业改制付出巨大成本,仅现金出资就占到其年度可支配财政收入的1/5。
根据兰州市的政策,破产关门企业职工的安置费为每年平均工资的3倍乘以工龄,这一部分必须全部以现金出资;而破产重组或改制企业职工的安置费为每年1000元乘以工龄,这一部分则以资产量化的方式,作为职工个人股份入股改制后的企业,并核销相应的国有资本金。
据了解,2005年的“两个置换”共耗费成本30.2亿元。其中8.2亿是以现金方式支付,另外22亿是国有净资产量化的方式出资。而兰州市2006年可支配财政收入仅为33亿元。
“当初我们预计‘两个置换’中,有35家企业要破产,需要付出的现金约为7亿元,而实际上,由于企业情况比预想的要糟糕,最终有60多家企业实行了破产,致使现金支出大大增加。而现在还有一部分资金未到位,估计全部到位后,要付出现金10亿元。”国资委副主任牛成喆说。
现金的8.2亿元中,甘肃省划拨改革专项资金2个亿,其余6.2亿全部由兰州市财政筹措。而甘肃省下划2亿元,是为了解决其下划给兰州市的28家企业的安置费用的。
“甘肃省在2003年下划了27家省属企业到兰州市,加上2005年又下划1家,一共28家,全部是亏损或濒临破产的状态。其中有22家实行了破产,这一块至少就付出了5个亿,因此省里拿出来的2个亿安置其破产的22家企业都远远不够。”国企办副主任彭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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