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家电价格要比普通家电贵很多 张健早报资料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条件
产品属于国家采信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产品,节能效果明显
产品生产批量较大,技术成熟,质量可靠
产品具有比较健全的供应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产品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条件要求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的原则
产品具有通用性,适合集中采购,有较好的规模效益
产品节能效果突出,效益比较显著
产品供应商数量充足,一般不少于5家,确保产品具有充分的竞争性,采购人具有较大的选择空间
国家将动用强大的政府采购功能,来促进节能减排的推进。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在积极推进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包括节水)产品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节能效果显著、性能比较成熟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
“去年政府采购的金额达到3500亿元,预计今年达到5000亿元,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市场,政府意在通过集中采购,达到对经济宏观调控的目标。”经济日报《政府采购》周刊主编、“政府采购体制改革”课题组牵头人林初宝昨晚告诉早报记者。
节能采购又称“政府绿色采购”,是指政府通过庞大的采购力量,优先购买对环境影响较少的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企业环境行为的改善,从而对社会的绿色消费起到推动和示范作用。
西方国家近年来也多采取此项措施,美国、丹麦、加拿大等国都制定相关法律,要求优先采购经过环境认证的产品,日本政府甚至实行了强制采购政策。
“绿色采购”三步走
2004年12月17日,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逐步淘汰低能效产品,并列出三段时间表:“从2005年开始,在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首先推行政府绿色采购;2006年扩大到中央二级预算单位和地市一级预算单位实行;到了2007年,政府绿色采购将覆盖到全国。”
今年年初,财政部在发布的2007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也要求,“确保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的实施,重点抓好部分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和环境标志汽车采购工作,实行跟踪问效,切实取得成效。”
因此,国务院日前发出的这一通知强令各级政府进行“绿色采购”,也是国家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在稳步推进节能产品的使用。
国务院办公厅在通知中严厉指出,“目前,政府机构人均能耗、单位建筑能耗均高于社会平均水平,节能潜力较大,有责任、有义务严格按照规定采购节能产品,模范地做好节能工作。”
一组来自国家有关部门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政府机构年电力消耗总量占全国总消耗量的5%,能源费用超过800亿元,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过世界头号耗能大国———美国政府机关1999年平均水平的33%。也有数据显示,政府机构的人均用电量,相当于普通居民的19倍。
专家认为,政府机关作为耗能大户,全面推行使用节能产品,不仅能够降低能耗,还能在全社会形成表率作用。
采购金额1500亿元以上
政府推行“绿色采购”,每年涉及的金额有多大?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主任徐永胜介绍,“国务院所属97个部门的集中采购,在去年85.5亿元的采购中,绿色采购占了30%以上。”他还表示,“目前国家还只是推荐使用绿色环保产品,将来强制使用后,绿色采购比重会更大”。
业内人士向早报记者分析,如果以30%的保守估计,今年5000亿元的采购金额,将有1500亿元为“绿色采购”。
林初宝也给早报记者分析,“30%的比重其实也是模糊的,因为很多节能产品的归类并不清晰,有的在政府采购中可能归纳到自主创新这一类里,但毫无疑问,这一金额是相当庞大的,否则,采购金额过小,就达不到政府宏观调控的目标。”
林初宝称,“去年政府采购达到3500亿元,也只占GDP的1.6%,而我国的政府开支通常占到GDP的15%—20%,集中采购还有很大的空间,如此庞大的消费,完全可以体现政府的意志,对市场进行调节。”
在林初宝看来,近几年我国非常重视政府采购,并不仅仅是着眼于节约政府开支,更重要的是体现国家在宏观层面的意图。“2006年财政部曾出台文件,要求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扶持自主创新企业的发展。未来,国家还有可能通过政府采购,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西部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林初宝向早报记者表示。
清单正在抓紧制订
环保总局去年曾出台规定,“绿色采购”分节能和节电两大类,共包括轻型汽车、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水性涂料、人造木质板材、木地板、家具、电视机、轻质墙体板材、塑料门窗、白乳胶、建筑用塑料管材、建筑陶瓷、卫生陶瓷等14类产品,生产企业共有444个,入选的企业有国企、民企和外资企业。
如在轻型汽车类里,东风日产、东风本田、一汽大众、北京现代等9大汽车品牌入选。而复印机类只列明东芝和理光两大品牌的多款型号。在彩电类,则有四川长虹和青岛海信两家中国本土企业入选。
但权威人士昨天向早报记者证实,“并不是上述产品都会纳入强制采购目录,国家还会进行遴选,对其中节能效果显著的商品才会进行强制采购,清单目前正在制订,预计很快就会出台。”
根据上述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将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负责制订。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从国家采信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产品中,根据节能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择优确定,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展改革委门户网、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等媒体上定期向社会公布。
“在推行绿色采购的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并不会小,地方政府对集中采购,特别是绿色采购的认识还有待提高。”林初宝向早报记者表示,根据他的课题组调研,政府集中采购从2003年3月施行,但现在已经接近5年,实际效果并不特别令人乐观。
“比如市一级的采购中心,不少市直机关并不是通过采购中心来购买所需的商品,这些单位觉得采购中心‘干预’了他们花钱的功能,这里面牵涉到了小部门的利益,甚至还有个人的利益。”林初宝称,“所以,推行绿色采购,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出台,在采购制度的组织架构上理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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