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协会会长李淳律师认为,律师职业教育的根本在两点:一是专业化技能的培训与传授;二是律师职业伦理的培养与职业共同体的发育。律师是以知识和经验来提供一个完整的法律服务,光靠知识的运用是不够的。知名律师庞标认为,法学院应该教会学生怎么做记录,怎么和当事人谈话,怎样演讲;如何着装,进行什么样的形体训练等诸如此类的内容。
事实上,法律院校在这个问题上已经进行了一些尝试。
2000年,许多开设法学课程的大中专院校开始借鉴西方法律培养模式,引入重法律实务的“诊所教育”,希望能让学法的法学生顺利过渡到用法的律师。这种模式的课程教学强调案例教学,以学生体验为主,通过指导学生参与实际的法律应用过程来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处理实务问题的各种技巧。20世纪60年代,法律诊所教育模式在美国法学教育领域得到推广,逐渐发展为美国乃至世界法学教学领域内的一种通用式教育模式。
有统计数字显示,全国已经有20多所大学开展了法律“诊所教育”。不过,“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并没有实现高等教育和法律职业进行对接的问题。”刘锡秋说。
师资是困扰很多大学法学院的问题之一。有研究认为,在师生比例保证在1∶4的前提下,诊所教育的优势才能真正显现。不过,鉴于目前法学院爆炸式发展的现状,有的法学院师生比达到三十几甚至四十几比一,诊所教育的教学效果可能难如人意。另一方面,理论知识之外的案例学习目标不明,比如,一个刑事案件中,法官、检察官、律师所需的技能各有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刘锡秋还提到了各个高校目前开设的法律硕士项目。根据要求,法律硕士的报考人员必须是非法律本科毕业的本科生,希望能培养复合型人才。虽然“法律硕士生给各个法学院带来巨大的利润和钱财”,但两年时间,既要学习基本法律知识又要进行法律实务训练,法律硕士的培养效果并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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