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黄小希、刘奕湛) 28日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
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
征求意见稿指出,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
财政部副部长丁学东表示,将采取增强公共财政有效财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教育投入、大力筹措其他财政性教育资金、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等措施,努力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4%的目标。
根据征求意见稿,各级政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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