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健康进行,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黑龙江省正式公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举报投诉电话:0451—53665742。
据了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对象是具有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定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支出,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学校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顶抵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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