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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改革 |
具体做法是: 第一规范补贴,设定上中等收入的政策范围,收入超过平均线的要削弱; 第二是稳中,即中间的收入层次者工资水平可以继续保持,也可以适当增加; 第三就是托低,即要用三年时间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收入,使其达到平均水平。 |
最低工资规定 |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构成成分 |
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 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 3.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
测算方法 |
M=f(C、S、A、U、E、a) M 最低工资标准;C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用;S 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A 职工平均工资;U 失业率;E 经济发展水平;a 调整因素 |
确定程序 |
具体程序主要包括:收集材料,拟定方案;上报备案;变更与回复;批准与发布;调整。 最低工资:劳动者为企业提供标准工作时间的劳动而获得的总的最低的劳动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