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次金融会议的“暗示”
历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是中国金融系统最高级别的会议,成为观察中国金融业改革的风向标。
1997年11月,亚洲金融危机阴霾未散,危机的爆发暴露出中国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为防止金融危机在中国发生,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和整顿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势在必行。由此,国务院首次召开了由各省省委书记、省长和各部部长参加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会议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化解中国的金融风险。
这次会议,首先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中央决定撤销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改为按区域设立9个“大区行”。同时,对银行、信托、证券、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证监会和保监会随之成立。
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国务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措施:中央财政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四大国有银行资本金;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专责处理从四大国有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关闭海南发展银行和广国投;对信托业进行了第五次清理整顿。
经过这次金融改革,中国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但随着我国2002年成功加入WTO并作出开放金融服务业的承诺,如何保持开放竞争格局下中资行的竞争力,成为推动改革的外部倒逼力。其时,中国四大国有银行呆坏账积重难返,在理论上已经处于破产境地。
为挽救国内金融命脉,2002年2月,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该此会议决定,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创造条件上市。并将农信社改革提上重要日程。
本次会议后,中国银监会应运而生,至此,“一行三会”的管理架构搭建完毕。同年,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诞生,其动用外汇储备注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上述三行陆续登陆完成股改上市。与此同时,在央行发行专项票据和再贷款置换不良资产的前提下,农村信用社改革也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本次改革后,国有商业银行焕发新面貌,但仍处在“形似”而非“神似”的阶段,2007年随着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中国迫切需要进行金融业的再改革。
2007年1月,中央召开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当年9月,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金2000亿美元。彼时,对农业银行的改革也提上了日程,政策性银行改革开始破题,国家开发银行商业化转型之途确定。
本次会议后不久,全球即遭遇了长达2年的金融危机洗礼,中国的金融机构虽受波及有限,但金融危机给予的警示颇可圈点。如何建立宏观审慎监管协调机制、如何加强对“大到不能倒”的机构的监管、如何建立商业银行资本约束机制、如何对金融高管实施正向激励和约束机制等,成为中国金融业面临的新课题。
除了这些新课题外,一些老“顽症”也待求解。如巨灾险的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金融国资管理等。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对本刊记者说,“很多老问题都还没解决”,相较于其他经济体制改革,金融改革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推进速度缓慢,这一是因为专业性强,二是因为牵涉各个部门甚至个人的直接利益、头绪繁多。
一位长期跟踪中国金融改革进程的经济学家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中国的金融改革走到今天,可以说比较容易的部分已经动了“大手术”,下一步的改革会涉及到更深层次的机制、体制的问题,继续走下去,会有更大的困难。
监管格局可能重整
这些困难当中,建立“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制度”首当其冲。
尹中立认为,在这次新提出课题当中,有几项内容均涉及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反思和总结,而确立系统性风险防范制度就是一个典型。即:不能只关注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还必须从宏观和系统角度防范金融风险。
这对于中国有着现实的意义。从2008年底到2009年底,为确保中央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目标的完成,央行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2009年新增人民币各项贷款9.59万亿元。巨额信贷背后,贷款集中度问题突出,不仅客户结构,而且期限也高度雷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