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土地调控呈现出“收”“放”结合的特征:“收”,是进一步规范秩序、强化监管,加强处置力度;“放”,是指增加土地供应,完善供应方式,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开发的“源头”。
新一轮房地产调控启动以来,土地市场呈现出一些积极变化,但控制地价、房价上涨形势仍十分严峻。
“地根”调控措施不断完善
作为楼市调控的重要一环,“地根”调控措施自去年以来不断完善。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再度出拳。
在土地供应方面,通知要求,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确定为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的,方案中要增加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的住房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
通知要求,“从2010年4月1日起,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房地产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并要求各地公开住房工地计划、土地开发利用、出让结果等各方面信息。通知还明确,将于今年3月至7月,在全国组织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许芹表示,上述措施如能真正执行,将提高开发商囤地成本,对“地王”也将产生抑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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