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干预
省内省外两重价
此次“衔接会”形式变革,被市场解读为行政力量将退出对煤电合同谈判的干预。不过,为了保障地方经济的发展,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放弃对本省煤电衔接的干预。
河南一家电厂负责人表示,河南省2010年的重点电煤合同签订速度较快,很大程度上与河南省政府的强力干预有关。据了解,有河南省电力企业被告知,如果在规定期间内不签订合同,将来遭遇“煤荒”很可能要责任自负。“好汉不吃眼前亏”,很多实力较小的电力企业为了保证2010年的煤炭供应量和争取运力,纷纷先签订合同。至于价格,上述人士表示,“签订的合同价是一回事,未来结算价又是一回事,很可能根据五大发电集团签订的价格进行调整。”据悉,这家电厂签订的煤价相比2009年年初的重点合同价上涨幅度接近30%。
无独有偶,煤炭企业也表示感受到了地方政府的“有形之手”。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某煤炭央企一地方子公司了解到,公司已经结束省内合同签订,但在看似顺利的省内合同签订背后,是公司所在地的省级政府多次对公司提出要求,称煤价上涨幅度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
据该公司人士表示,所签订的2010年省内煤炭合同价格涨幅较小,不足5%,而这部分涨价不足以弥补外部成本的上升,为此,公司所减少的利润可能超过100亿元。虽然地方政府对煤价的干预仍然存在,但跨省合同的价格已经基本实现市场化,公司跨省煤价涨幅高于省内涨幅。
业内人士透露,这种省内和跨省价格相差较大的情况并不鲜见,且由来已久。在地方政府的压力下,煤炭企业很难做到市场化谈判。据业内人士介绍,一些煤矿供应省内电厂的煤炭价格在450元/吨左右,而供应省外煤炭价格则要高出100元/吨。
显然,不少地方政府在以或明或暗的方式干预着电煤谈判。表面看来,谈判因此变得更加迅速高效。然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电力人士表示,此次发改委的“放权”让地方政府干预当地煤炭谈判显得“名正言顺”,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牺牲电力企业要比牺牲煤炭企业划算得多,因此,煤价上涨在地方政府眼皮底下基本没有受到太大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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