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科计〔2009〕24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的通知》(冀科计[2009]23号)要求,现将2009-2010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自筹经费项目仅适用于科技支撑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其他省级科技计划不设自筹经费项目。请按照《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009-2010)》(冀科计[2009]18号文件附件2)中相关内容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1、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程序与财政资助经费项目申报、审核程序相同,具体详见“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说明”(河北省科技厅网站(www.hebstd.gov.cn)“业务大厅”中“河北省科技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的“通知通告”栏目)。
2、项目申请书中的“申报预算年度”请填为“2009”。今年已申请的2010年财政资助经费项目欲转为自筹经费项目,不必再次申报,请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将项目清单交省科技厅。
3、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的通知》(冀科计[2009]23号)要求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限制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主研人(前三名)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在研项目的主研人(前三名)不得再申报新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材料
归口管理部门上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2009-2010年度自筹经费项目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拟转为自筹经费项目汇总表(自行打印,格式附后)一式两份,材料分送科技厅计划财务处和项目主管处室各一份。
四、申报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8月15日
2、业务咨询电话:
计划财务处: 0311-85889149、85829164
高新技术处: 0311-85891859、85889145、85819773
农村科技处: 0311-85808657、85829224、85891860
社会发展处: 0311-85891809(卫生)
0311-85879143(医药)
0311-85876525(资源环境)
0311-85872427(社会科技事业)
政策法规处: 0311-85891880
3、软件咨询:
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0311-87044023,87041936(87838254)-2076
二○○九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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