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研究由国家统一核算省级GDP
GDP作为判断宏观经济形势的核心指标,它的数据质量一直是统计部门的工作重点。近年来,为了力求GDP的核算结果反映实际,国家统计局做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建立部分服务行业抽样调查制度;二是建立和规范了一些管理部门的服务业财务资料报送制度;三是建立了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制度,改革传统的工业增加值核算模式;四是进一步改革GDP核算方法,使之更加符合国际核算准则;五是建立了GDP数据的修订制度。核算GDP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而提供这些基础数据的时间长短不一,有的基础数据在年后或季后很短时间内就要提供,有的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比如一些财务决算资料、财政决算资料提供的时间较晚。核算工作中,要根据不断获取的更全面、更可靠的基础资料重新核算GDP,形成GDP的修订数。目前,同一个GDP按照时间顺序会发布三次,第一次发布的GDP是初步核算数,第二次发布的GDP是初步核实数,第三次发布的GDP是最终核实数。六是加强对GDP基础数据和GDP核算结果的评估。在国家层面,核算GDP并不是简单地使用各地区上报的基础数据,而是先评估,后核算。通过评估,重点修正那些与实际情况反差明显的基础数据,以确保国家的GDP真实地反映经济运行状况。
下一阶段,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国家统计局将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研究国家统一核算省级GDP的实施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地区与国家GDP差距过大问题;二是加快推进有条件的(主要是大中型)企业联网直报,即由企业将原始数据直接上报国家统计局,减少中间汇总环节;三是认真研究和改进对统计数据的评估办法。在目前评估办法的基础上,针对各主要统计指标,分别制定出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具有约束力的严格的数据质量评估方案;四是以新修订的《统计法》的颁布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生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不能唯GDP论
GDP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生产成果的最综合指标,也是判断宏观经济形势的最重要指标之一,GDP的这类功能是必需肯定的。但是,GDP与所有统计指标一样,不是万能的,都有局限性。夸大GDP的用途,过分强调它的作用,只会产生负面影响。
就GDP本身来讲,许多重要方面它并不反映或反映的不全面。比如,GDP虽然扣除了生产过程中的中间投入,但这些被扣除的中间投入不涉及生态环境成本,也就是说,生态环境的恶化不直接影响GDP。又比如,许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方面也不能从GDP中直接反映出来。当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是一个敏感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但是GDP中并不包括不同群体的收入分配信息;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也是一个大问题,遗憾的是GDP也不具有反映这方面情况的功能;就业虽与GDP相关度较高,但对应关系也不清晰,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技术水平下就业与GDP的关系都不一样,也不稳定。因此,不可能简单地从GDP推断就业状况。所有这些情况说明一个事实,即不能唯GDP论,只看GDP,不看其他方面。
(作者为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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