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地区GDP之和比国家GDP多出9.9%。有重复统计的因素,也有国家与地区使用的基础资料不完全一致的因素,还有外部环境的影响。下一阶段,国家统计局将研究由国家统一核算省级GDP。
GDP是怎么核算的
GDP,即国内生产总值或地区生产总值是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简单地讲,GDP就是核算生产成果。单个生产者创造的生产成果用增加值表示,因此,GDP也是所有生产者创造的增加值之和。生产成果的使用又表现为最终需求,所以GDP又是所有最终需求之和。为了把GDP核算出来,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第一种方法是生产法,即从生产的角度用总产值减去中间投入求得增加值,之后把所有增加值加总的方法;第二种方法是收入法,即从生产要素分配的角度把四项收入(劳动者报酬、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相加求得增加值,之后把所有增加值加总的方法;第三种方法是支出法,即从生产成果的最终使用去向来核算GDP的方法,它等于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变动、出口减进口之和。我国目前核算GDP,主要是生产法加部分行业的收入法。
地区GDP之和比国家GDP多出9.9%
我国从1985年开始核算GDP,并在国家和地区层面同时实施。按照我国的GDP核算制度,国家GDP和地区GDP是分别独立核算的,即国家统计局负责核算国家GDP,地区统计局负责核算本地区GDP。国外有的国家也采用这种GDP核算模式。一般情况下,只要采用这种模式,地区与国家GDP都存在程度不同的差距。相比较而言,我国地区与国家GDP差距比较显著。
今年上半年,地区GDP之和比国家GDP多出9.9%。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地区之间存在重复统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的情况越来越多,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在地有可能将这种跨地区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统计在自己的地区,造成重复统计。尽管统计制度做了严格规定,不允许有重复计算,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达到要求。二是在核算GDP中,国家与地区使用的基础资料不完全一致。一方面,基础资料有缺口,GDP核算要求相当多的基础数据,但实践中,无论是国家,还是地区都存在资料缺口。针对不同的资料缺口,采用不同的推算办法来解决。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差异较大,在推算中,只能制定推算的原则和幅度区间,很难制定全国统一的推算标准。另一方面,各地区服务业统计状况差别较大。近年来,我国服务业发展很快,但各地区服务业统计水平参差不齐,全国统一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一些地区使用或部分地使用自己调查的服务业统计数据,这种差异直接传递到GDP上。三是外部环境的影响。近年来,GDP受关注的程度越来越高,且被较多地直接或间接用于各种形式的工作业绩考核。地区按GDP大小排位的顺序及其变化也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普遍的心理是只能位次提前,不能后移。 由于GDP被赋予了重要的考核功能,因此,为了考核过关或政绩的需要,不排除少数地区高估GDP数据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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