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又有一批涉及国计民生的法规规章等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修订后明确了除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的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外,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工、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及发电、制浆等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
为规范股权出资登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出台了《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对出资比例等细节作出明确规定: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0%;用做出资的股权还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由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将从3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税源管理、申报征收、跟踪管理、法律责任等六个部分的税收问题,还明确规定了非居民如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记者 吴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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