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4日电 国土资源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各地严肃土地调查法纪,坚决纠正和查处土地调查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土地调查数据真实、准确。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2月1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10号),针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中存在的进展不平衡、少数地区调查工作滞后、地方上报数据有顾虑等主要问题,明确了相关政策措施,作出重点部署,全力推进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工作任务。
《意见》要求: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09年年底前上报汇总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对工作进度滞后地区,将约谈该地区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人;
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耕地,必须如实调查统计,符合条件的可用于今后的耕地占补平衡;
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以经国家确定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及政策为依据,校核规划修编基数;
2010年1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工作以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及政策为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