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和大多数财税专家一样,樊纲也认为,通过减税来拉动内需、启动消费是根本之举,但“我跟大家提出的提高起征点的看法不太一样。”樊表示,个税调整应该落脚在税率累进制度上。
目前,我国针对工资和薪金所得实行起征点为月收入2000元、5%-45%的九级累进所得税率。月应纳税所得额在500元以下按5%征收、500-2000元按10%征收。一旦超过2000元,累进税率增加很快。如每月5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要面对20%的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
“在高收入那个层面应该继续高收,低收入继续低收,而在中等收入那块要让出来。”樊纲称,可以通过改进现行所得税税率来减轻中等收入阶段的税负。
具体做法是,在不改变现行起征点的情况下,月应纳税所得额在500元以下的保持5%的所得税率;500-5000元按10%的税率征收。
“上述两步,既保持了现行个税制度的稳定性,也降低了2000元以上应纳税所得的税率。”樊纲称。
而最关键的一步是,建议把5000-40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统一实行15%的税率。“这个范围包含了大多数的中等收入阶层,统一实行较低的税率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樊纲表示,40000-50000元,建议实行20%的税率,50000元以上按照原来税率征收。
“如果仅仅把拉动内需作为应对经济下行的措施,那么在提高消费率的政策和决策上一定会有一些偏差。”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也表示,要进行相应的财税体制改革,“应该从一个战略角度来研究怎么提高消费率,即重点解决边际消费倾向比较高的中低收入群体,增加他们的个人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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