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5日电 第五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5日上午闭幕,并发表对话成果情况说明。全文如下:
第五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成果情况说明
中美两国于2008年12月4-5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了第五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王岐山副总理和亨利·鲍尔森财长分别作为胡锦涛主席和乔治·布什总统的特别代表共同主持了本次对话。
通过第五次战略经济对话会议上的讨论,双方在具有战略性的重要领域达成了一系列有助于加强并深化双边经济关系的成果,包括:
领域一:宏观经济合作及金融服务业
中美两国同意对具有系统性重要意义的宏观经济政策继续保持紧密交流,并再次承诺继续采取切实的必要措施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促进全球经济持续增长,在关系到全球经济和金融稳定的问题上继续合作,并考虑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监管方面的信息交流。为此,中美两国采取下列措施并做出以下承诺:
·中方将允许在华外资法人银行基于同中资银行相同的待遇,为其客户或自身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债券。尽管中国对外资银行实行短期外债余额指标管理,但将在特殊情况下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临时性通过海外关联机构担保或贷款方式增加其流动性。
·美国重申欢迎外来投资,包括对其金融部门和通过中国外汇储备和主权财富基金所做的以商业为导向的投资,并重申:(1)对经合组织(OECD)确定的接收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的开放和非歧视性原则的承诺;(2)对中资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所有申请实行统一的监管标准,这些标准也适用于在同等条件下的美国或其他外国的金融机构;(3)快速审批中资金融机构的申请;(4)确保在美外国投资委员会在审查过程中一致、公平地对待所有外国投资,不论其来源地。
·中美双方对工行在美开设分行的申请最近获批准、中国的兴业银行宣布采纳赤道原则、两国有关监管部门就跨境审计监管进行讨论并持续开展合作等表示欢迎。双方同意扩大目前在农业保险风险管理实践方面的合作、就缴费确定型年金计划的税收优惠待遇开展技术合作。
领域二:能源与环境合作
中美两国同意在应对环境可持续性、气候变化、能源安全的挑战方面继续密切沟通和广泛合作。鉴此,中美两国采取以下行动,并做出如下承诺:
·中美双方宣布就十年合作框架下五大目标的行动计划达成一致,这五大目标包括:清洁、高效和有保障的电力生产和传输;清洁的水;清洁的大气;清洁和高效的交通;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中美双方还宣布设立一个能源效率目标,并计划于下次十年合作指导委员会会议之前完成该目标的行动计划。
·中美双方签署了《中美能源环境十年合作框架下的绿色合作伙伴计划框架》。中美双方有关绿色合作伙伴签署了《关于建立绿色合作伙伴关系的意向书》,这些伙伴包括:华电集团公司与未来能源控股公司(清洁能源发电);重庆市与克罗拉多州丹佛市(电动和插入式混合动力汽车);江苏省无锡市与堪萨斯州威奇塔市(清洁的水和大气);唐山市曹妃甸新区与美国浮海风电有限公司(风能);大连港和西雅图港(绿色港口);四川省绵竹市与堪萨斯州格林斯伯格市(灾后绿色重建);华东师范大学与杜兰大学(湿地研究)。
·美方支持两国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天然气水合物勘探开发领域开展技术合作;美方同意就提供用于地球物理勘探的海洋声学设备的可能性与中方合作。
·中方注意到美方支持中国以非OECD成员身份加入国际能源署(IEA),中方愿与IEA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并进一步加强两者之间的对话和合作。
·中美双方签署了关于节能环保和清洁水合作的两个备忘录。根据第一个备忘录,双方将共同支持公共私营伙伴关系,以帮助中国企业应对能效方面的挑战。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NDRC)和美国贸易发展署(USTDA)将开展合作,包括帮助中国中央和省级政府及工业行业提高能力,实施能效审计,以减少污染并改善中国企业的能效。在上述备忘录的框架下,双方将共同组织贸易便利化活动;第二个备忘录将建立伙伴关系,充分利用美国私营部门的专业技能和资源,支持中美能源环境十年合作框架下的清洁水行动计划。
·中美双方同意共同出资,于2009年6月前在“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框架下,举办森林可持续管理和森林恢复培训班;同意共同支持在中部非洲地区开展一个薪炭材的替代产品示范项目。
·中美双方同意,通过交换包括木材和木制品双边进出口在内的数据,支持中美打击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并在一年后评述扩大数据交换的范围;继续推动对“非法采伐”的共识并探索对此共识的实际应用;在2008年12月共同主办“木材和木材产品贸易政策”国际研讨会。
·中美双方同意深化海洋合作,包括资料交换和与海气相互作用、气候变化、基于生态系统的管理、海洋养护、海洋治理、海岸恢复力相关的联合战略。双方还同意在2009年召开渔业科学技术议定书联合工作组会议。
·中美双方同意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全球汞伙伴关系框架的合作基础上,加强应对汞问题的合作。
·中美双方同意在中美科技联委会框架下继续进行灾害预防技术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