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人最有钱 14市州差距扩大
全省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公布
株洲网综合讯(谈金燕 林嘉) 近日,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公布,上半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096.05元,同比增长11.7%。其中,长沙、株洲、湘潭三个中心城市的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为9031.47元,比全省平均水平7096.05元高27.3%。
调查显示,上半年14个市州城镇居民收入全面提高。居民收入最高的地区依次为:长沙市、株洲市和湘潭市。收入最低的地区依次为:湘西、邵阳市和怀化市。收入增幅最高的前三位依次为永州市16.8%、常德市16.3%、怀化市16%。收入增幅最低的地区依次为郴州市7.2%、张家界市9.8%、邵阳市10.6%。
不仅“长株潭”城市群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地区,“3+5”城市群城镇居民收入也明显高于其他地区。“3+5”城市群的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为7981.81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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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性收入因股市下降
株洲网综合讯(谈金燕 梁可)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近日公布,上半年,湖南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了11.7%,其中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都不同程度上涨,但财产性收入却下降了21.9%。
上半年,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96.0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41.36元,增长11.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4.5%。
其中四项收入“三升一降”:工资性收入增长4.8%,上半年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354.81元;经营性收入增长69.1%,个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及物价水平的持续走高,使城镇居民家庭经营收入迅速增长。1至6月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798.48元;转移性收入增长17.0%,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1785.22元,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1326.86元,增长15.1%;人均社会救济收入为17.55元,增长38%;财产性收入下降21.9%,受股市深幅调整、房地产市场走低等因素影响,居民财产性收入呈负增长,人均157.55元,其中人均股息及红利收入15.67元,下降54.8%;人均出租房屋收入93.76元,下降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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