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为期半年的公积金专项治理行动正在全国悄然展开。
近日,全国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对各地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制和执行政策情况进行全面治理。
事实上,《意见》自今年6月起便陆续印发各地。截至当前,北京、天津、四川、湖北、安徽等省市已经成立了相应的专项治理机构。根据《意见》,本次治理工作共分四个阶段,时间自今年6月至12月长达半年。
这项迄今为止我国覆盖面最广、参与部门最多、排查任务最艰巨的整治行动,亦被视为推进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基础性举措。据权威人士透露,此前归于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监督管理司的公积金监管职能,未来或将单独提出再次成立行政司局,而一份有关公积金管理制度改革的报告也已在草拟当中。
重点排查资金风险
“公积金制度自建立以来,对解决部分家庭的住房困难和推进房改起到了重要作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由于公积金积累数额越来越大,管理制度不完善和机构不健全的弊端逐步显现,“出现了一些损害职工合法权益和影响资金安全的问题”。
截至2007年年底,我国住房公积金账面余额共计4107亿元,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后,仍有2186亿元资金沉淀在户。这批巨大的“睡眠资金”,也成为滋生“猫腻”的温床。国家审计署于2006、2007年对全国公积金进行了专项审计,本次治理行动则将彻底落实两次审计的结果。
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七部委明确提出了四大措施:一是加强对公积金决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认真排查和处置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三是切实纠正损害国家和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四是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整个治理行动将分为部署安排、自查自纠、推进整改和巩固成果四个阶段,最终“建立起加强管理的长效机制”。
据相关人士透露,本次专项治理将重点排查和处置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资金风险,包括对违规发放和逾期个人房贷情况全面排查,同时找出公积金存放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
“其实公积金在制度设计方面相对完善,但由于各地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具体到操作层面就有点走样。”一位地方省级公积金监管处官员对记者表示,资金挪用问题自2002年机构调整后便逐步得到遏制,当前的典型问题在于“缴存公积金畸高畸低、贷款审批条件不一所引发的舆论压力和资金风险”。
“违规发放和逾期贷款的问题越往基层越严重,更难以解决的是长期以来的累积数额。”在上述地方官员看来,由于公积金实行属地管理,“这次七部委自上而下地推行专项治理,可以起到不少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法起到的作用”。
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
“由七部委组成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本次治理的总体情况汇总分析,于年底前上报国务院。”有消息人士对记者透露。在他看来,本次治理是一次兼有摸底性质的排查,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不久前,中国社会科学院等机构也应国务院要求,分别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呈交了调研报告。上述消息人士表示,目前各方就公积金制度改革提交了大量不同意见,但有一个基本的共识,便是“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创新探索,增强对中低收入家庭的支持力度”。
《意见》亦规定:“要对住房公积金中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用于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上述人士看来,这是对公积金“互助和保障性质的公众资金”的属性再次强调,未来“可能出现更多的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的制度安排”。
对“控高保低”的缴存政策严格执行,亦是本次专项治理的重要目标。前述地方省级公积金监管处官员认为“严格控制缴存上限是非常必要的”。作为一名地方实操者,他更期盼“出台全国统一的操作规范与限控标准”。
“但高收入也有一个相对的概念。”他坦言,如果将公积金贷款发放给还款能力较强的职工,更能确保资金的回收,也才更有能力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如贴息、减息贷款和提供廉租房建设资金等。
王珏林表示,要解决当前存在的各类问题,一要加强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建设,二要对公积金的收缴、使用范围、管理、监察等作出统一规定,三是建立严格的公积金使用审批程序。“无论怎样改善公积金制度,资金风险管理始终是第一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