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调查,2007年上半年全国农产品的生产价格同比上涨8.8%,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产品的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1%、4.5%、15.8%和3.3%。畜牧业产品价格快速上涨成为带动上半年农产品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
那么,农民从本轮以猪肉为主的农产品上涨过程中受益如何呢?日前公布的几个省市今年上半年农民收入数据给出了答案。
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的数据是,今年上半年吉林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为3193.0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1%。人均农业现金收入2118.94元,增长46.1%;人均牧业现金收入445.49元,增长35.7%。山西调查总队的数据是山西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1540.14元,同比增长22.7%。农民人均出售农产品所获收入为290.74元,同比增长15.3%,其中出售牧业产品收入为161.98元,同比增长23.2%。云南调查总队的数据是云南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406.5元,扣除物价影响因素实际增长18.1%,现金收入增加额和增幅均创历史新高。吉林、云南和山西可以作为东北、南部和中部农业大省的代表,从三省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农民从本轮农产品上涨的过程中,得到了不少好处,收入增加明显。但仔细分析却并不令人高兴。以其中收入增长幅度最大,同时收入基数也最大的吉林省为例,虽然猪肉等牲畜价格翻番,但人均牧业现金收入仅增加117.20元,平均每月不到20元,也就是现在城里人买一斤好肉的价钱,农民收入受益其实并不大。
而上海调查总队的数据是上半年上海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41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6%。但是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268元,下降23.4%。广东调查总队的数据是广东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3080.3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9%。人均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现金收入中,出售农林牧渔产品现金收入860.4元,增长1.4%。也可以看出,上海和广东的农民在本轮农产品上涨过程中基本没有受益。
更令人不安的是,目前,本轮价格上涨已经脱离了农产品价格上涨的轨道,甚至已经离开了食品范畴,而扩展到日化产品、家具领域,并有范围愈加扩大的趋势,“价格上涨、农民得益”的局面或将不复存在。(沈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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