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关于中国风机叶片专利的官司正低调而激烈地进行着。涉及此案的中外双方都各执一词,丹麦LM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认为它在中国申请的风机叶片设计专利有效,而起诉者上海玻璃钢研究院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产权局复审会)则认为应该撤销此专利。由于相关公司以及核心人员对此事密而不谈,很多细节都不清楚,目前难以断言谁对谁错,谁输谁赢。但是,如果外方获胜,中国风机叶片行业必将沦为“中国第二个DVD行业”,中国的风机叶片企业将成为廉价生产商,为外国专利费所钳制。
中外对峙
丹麦LM公司是案件中的关键,该公司是全球风力发电机叶片三大制造商之一,已在乌鲁木齐、天津落户。1998年9月,LM公司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风力机预弯叶片发明专利,2004年4月被授予发明专利权(专利号98808849.5)。
但是,一年后此专利权受到了中国企业的质疑。2005年5月,上海玻璃钢研究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LM公司的风力机预弯叶片发明专利无效。复审委员会于2006年7月宣告该专利无效。
但LM公司随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恢复该专利。2007年4月,北京市一中院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LM公司发明专利无效的决定。
上述判决并不能让知识产权局复审会和上海玻璃钢研究院信服,它们随即联合上诉,坚称LM专利无效。目前,双方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
上海证券报两次致电上海玻璃钢研究院,相关人员都表示,在官司没有定论之前不接受采访,不过他声称,“丹麦LM公司风力机预弯叶片不属于专利,在其申请以前,我们就已经有了。”上海玻璃钢研究院是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其自主开发的玻璃钢/复合材料和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产品主要有风力发电机叶片、轴流风机叶片等。
高额专利费
在这场看似平淡无奇的官司背后,隐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
据风电专家施鹏飞介绍,风机叶片是风电设备的核心部件之一。风机叶片预弯是将叶片外形前弯,以免叶片旋转时打到风机塔上,37米长、1.5兆瓦风机都要运用到这一专利。如果叶片不设前弯的话,现有风电机组必须做非常大的改动。随着我国风机设备的发展,1.5兆瓦风机正在成为我国主力风机。
上海玻璃钢研究院与LM公司的专利纠纷引起了风电界的关注。2007年4月底,在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了撤销LM公司风机预弯叶片专利无效的决定后,上海玻璃钢研究院、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航(保定)惠腾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华翼风电叶片研究中心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鉴衡认证中心共同写了一份材料,希望此官司能够引起国家相关部门关注。
该材料称,今后国内大型风力机叶片不可避免地采用LM专利所覆盖的预弯技术,所以该专利权将使我国制造企业在与外商竞争中处于极不利地位,最终将导致我国叶片制造退出该领域。“LM公司发明专利在中国存在,将使中国的风能发展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秦海岩评价说,如果LM打赢了官司,中国DVD行业每年向国外交纳大量专利费的事情将在风机制造领域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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