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今日宣布,在发改委设立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中部崛起进入了更具操作性的实施阶段。
记者从发改委了解到,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发改委机构编制的批复》,中部办负责研究提出中部地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有关工作的协调和落实。
“中部办的设立,标志着中部地区崛起进入了更具操作性的实施阶段。”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中编办批复的新增行政编制,发改委决定在地区经济司增设中部地区发展处、中部地区政策体制处。中部办的具体工作由发改委地区经济司承担。
自2006年4月《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发出以来,发改委等部门不断加大落实力度,明确了各部门在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中的分工,划定了中部地区比照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地域范围,具体政策内容经研究协调也已基本确定。
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中部崛起、东部加快发展构成我国完整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
记者从发改委了解到,地区经济司是发改委内设机构,目前承担着区域规划、区域政策、区域合作、重点地区开发开放、流域环境与国土整治、欠发达地区发展与扶贫开发等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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