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提交审议 环保公益诉讼因意见不统一未入法

2012年08月31日11:0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环保法 公益诉讼 环境公益 责任保险 排污 环保总局 诉讼制度 排放许可

2009年1月,北京高安屯垃圾场的垃圾使得运河水系受到污染。资料图片/新京报记者 韩萌 摄

环保法修正案草案

环保法修正案草案27日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本次环保法大修,环保公益诉讼、排污许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为何未写入草案?昨日,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汪光焘对本次修改相关情况做了说明。据其介绍,环保公益诉讼之所以未入法,一方面源于现行环保法和相关单项法律均未涉及;另一方面,有关部门没有形成一致意见。

环境公益诉讼

建议确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早在草案面世前,有专家学者就提出,近年一些日趋成熟、行之有效的做法,如环保公益诉讼、排污许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应写入草案。昨日下午分组审议草案时,不少委员再次提出上述观点。

“在总体定位上,环保法应成为我国一项环境保护基本法。”邹萍委员说,根据国外立法经验,只有环保基本法才能规定国家的环境管理责任、公民的基本环境权利。他建议,草案明确环境权属概念,确立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设置公民环境生存权,完善环境权益民事诉讼制度。

“希望加上公益诉讼的条款。”全国人大代表蔡素玉说,草案在写入公益诉讼的基础上,制定公益诉讼的启动程序,例如“对不作为的单位和机关,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公益诉讼”。

汪光焘表示,“在现行环境保护法和相关单项法律中尚未涉及,有关部门也没有形成一致意见。对这些意见,我们建议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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