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一参考答案解读

2010年09月21日15:2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司法民主 司法主体 选项 司法 宪法发展 保兑行 国家主权豁免 法与道德 水渍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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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司法机关采用网络技术落实司法便民,是在工作中做到执法为民的具体表现

【考点】科技和法律 执法为民

【司法部答案】

【万国答案】C

【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需要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需要运用多种手段,包括网络技术等,其目的是执法为民,司法便民,因此,采用现代科技手段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但并不是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指标。故ABD项说法正确,C项错误,为应选项。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D。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考点】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司法部答案】

【万国答案】C

【万国答案】B

【解析】法制完备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先决条件。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法治建设的首要目标。法治完备首先是形式意义上的完备,即法律制度的类别安全、规范系统、内在统一。故A项正确。实质意义上的完备则指法律制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符合公平正义的价值要求。法制完备只是依法治国的前提,真正达到法治要求其他的内涵,比如执法为民,故B项说“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不确切。同时,依法治国的内涵还有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和权力制约,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故CD选项正确。本题选非,故B为应选项。

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执法为民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

B。执法为民强调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C。执法为民表明执法机关存在的目的在于合法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D。执法为民说明执法活动以“及时”、“高效”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

【考点】执法为民的内涵

【司法部答案】

【万国答案】D

【解析】执法为民要求首先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即人权,而2004年宪法修正案加入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故A项说法正确。同时,执法为民要求以人为本,即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故B项说法。正确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在执法目的上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而手段上是对权力的限制,要求执法机关必须合法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故C项说法正确。执法为民要求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而“及时”、“高效”是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故选项D说法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D项为应选项。

5.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其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在强调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应遵守一定的原则,与立法没有直接关系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法治建设根本目标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要求

【司法部答案】

【万国答案】A

【解析】本题为选非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无论是对立法还是执法还是司法都有明确的要求。对立法的要求是:坚持科学立法、坚持民主立法、坚持法制统一、坚持体系完备。故A项说法错误。另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它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同时,它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的根本目标,反映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故BCD说法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A为应选项。

6.法律格言说:“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知道法律的人不享有权利

B。任何人只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就等于知道整个法律体系

C。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D。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在此意义上,权利即法律,法律亦权利

【考点】法律权利

【司法部答案】

【万国答案】C

【解析】本格言的强调是法律和权利是密切相关的,一方面,权利是被法律所规定的,故权利人拥有权利是一个法律问题,另一方面,如果权利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不行使权利,则权利是纸面上的,是虚幻的,于是,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成为了一个事实问题,C项说法正确。另外,A项中,不知道法律不享有权利的说法是字面的理解了格言,而现实生活中,权利是现实存在的,和当事人知不知道法律没有关系,故A项说法错误。B项中,任何人知道权利,就知道整个法律体系,说法过于绝对。法律体系不仅仅只有权利,还有义务,故D项中说“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说法错误,故BD项说法错误。本题选正确项,故本题选C。

7.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元安装假牙,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受到损害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女与司机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B。张女主张的“接吻权”属于法定权利

C。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D。司机赔偿3,000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

【考点】法律关系、法律效力、法律权利与义务

【司法部答案】

【万国答案】C

【解析】 张女和司机之间因为司机的侵权行为而产生法律关系,而侵权行为属于法律事实中的法律行为,故A项说法错误;法律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做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而试题中的“接吻权”无法律依据,故B项说法错误;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属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是正确的;司法赔偿3000元是相对义务的承担方式,这种义务只存在于张女和司机之间,是相对的权利,故D项错误。本题为选正确的,故C项为应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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