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一参考答案解读

2010年09月21日15:2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司法民主 司法主体 选项 司法 宪法发展 保兑行 国家主权豁免 法与道德 水渍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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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法理学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卷一单选1~5,共计5分;

法理学,卷一单选6~12、多选51~56、任选91~92,共计23分;

在2010年司法考试大纲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明确规定在卷一和卷四进行考察。和2009年一样,开卷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道题,均用单项选择题进行考查,未设置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考查知识点侧重于基本理论、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方面的知识点的考查。考查比较全面,但是,选项设计比较简单,错误选项比较明显。

在法理学部分,“重者恒重”,重点集中在法律体系、法律规则、法律权利、法律推理、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法律渊源、法与道德等与法律适用紧密相关的相关知识点。如不定性91题考查了法律与道德关系,这个是每年必考的重点。

2010年考试总,法理学中与法律职业紧密相关的知识点即以法律适用为核心的相关知识点,包括法适用的对象(法的规则与法律原则、法律渊源)、法适用的前提(法的效力、法律解释)、法适用的方法(法律推理)成为法理学的重心。如单选9、单选10题以及多选53均涉及法律渊源、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多选54题考查了法律推理中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的深刻理解,多选52题和不定性92题从实例角度考察了关于法律适用中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法律价值的理解。其原因是出题人对该内容具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和学术倾向。

另外,2010年理论法学还是秉承“新增必考”的规律,在多选51题考查了法律规则和语言这个大纲新增考点。而以往的新增考点继续加强考查,如法的解释的位阶的原则等。

最后,不得不说的是,虽然从考查的知识点看,2010年法理学题目重点突出,没有超出应考者的预料和万国的授课范围,但是,,2010年还是出现了超纲的题目,如“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这个2008年就在大纲删除的内容。因此,也希望出题人能够遵守出题规则,更好的提高司法考试的信度。

综上,法理学所使用题型均属于判断型选择题,延续了历来的惯例。大都属于理论型题目,故要求运用法理学知识分析问题的要求不高,只要求考生对相关知识点大体了解即可,相对较易。

法制史

法制史,卷一单选13~16,多选57~59,共计10分;

法制史一直是试题出新的前锋,2010年最值得称道也是考生意见最大的题目莫过于多选75题的四个戏剧,从戏剧的角度考察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延续,这个是一个比较有匠心的地方,可能出题人也意识到这个题目可能会引起激辩,故在题目设置上出新但不能难,因此,考生如果实在没有把握,就全选即可。事实上,该题给出答案就是全选。另外,法制史的出题者既要照顾“中”“外”,又要照顾“古”“今”,题目涉及到的知识点又必须与司法考试的性质相适应,对现行法有借鉴意义,故可考查知识点其实也就那么几个。如单选13考查“亲亲得相首匿”的特别原则、单选14考查距今100年的《大清新刑律》(这个在万国直接压中原题)、单选15考查古代刑罚制度、单选16考查从古到今、从中到外的考察习惯法的发展等。

另外,2010年新增考点“故杀和谋杀”也不出意外在多选58题进行了考察,符合了“新增必考”的铁律。

综上,中国古代法制史部分涉及到西周、战国、两汉与魏晋、唐宋、明清等朝代,这些朝代属于各时期的“辉煌”阶段,自然历来是考查重点。而法治思想、“立法”与“司法”、“刑事”与“民事”都予以关注。外国法制史部分,罗马法、大陆法、英美法都有涉及。

宪法学

宪法学,卷一单选17~23,多选60~65,共计23分。

2010年的宪法的真题难度不大,但令人诧异之处有二:其一,《选举法》的重大修改内容在真题中只是考察了代表的名额,而对于选举的程序的修改没有进行考查,因此,2011年将会加大该内容的考察;其二,对于超纲的内容进行考察,最明显的标志是多选60题的现代宪法的发展趋势,这个知识点在2010年大纲中并没有规定。

除去以上两个例外,其他的内容依然还是“重者恒重”,所考查知识点,理论与法条、现行与历史、中央与地方关系、国家机构与基本权利方面的知识点都涉及到。这些考题都相对简单,因为大多数题目集中考一个方面的知识点。在纯理论只有两题,多选62题和单选19题涉及的宪法判例和宪法的作用,并不是宪法考查的重心。

而在法条方面,涉及的内容极多,并且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民基本权利,如单选17题;二是国家机构。特别是在中央国家机关方面,如多选61题考查国务院、多选64题考查全国人大的职权;不定项93题考查全国人大和常委会的质询权、地方国家机关集中于各地人大常委会和民族自治权和特别行政区制度。

在法条方面考查方式上,大多是直接引用相关条文或者是对相关条文稍加删改后,要求考生作出对错的判断,题目设置相对简单,难度不大。

经济法

经济法部分今年单选考查5道,多选考查12道,不定项选择题3道,共计35分。虽然分值很大,经济法却是很多人战略放弃的科目,原因在于经济法考点太分散,不容易得分。今年试题重点突出,但是有个别题目难度较大,综合性较强。总结起来,经济法试题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知识点散但是重点突出

经济法涉及数十个小法,法条众多而知识零散,学习起来非常不便。若不加以区分重点,则复习起来会感到茫然,无所适从。但是从学科价值和法律实践来看,每个小法所涉及的重点问题是有限的,体现为每部小法的重点法条,反映在司法考试命题中,就是命题人考查哪一部小法不确定,但是每一部小法中的重点却是非常清楚的。所以,只要出题人讲求理性、尊重科学,考生完全可以应付经济法杂乱的诸多科目。在此意义上,今年的试题考察的重点比较突出。

从大方面来说,今年的考题中,土地法结合民法中相关内容考了10分,劳动法类考了5分,银行业法考了5分,竞争法的法律考了4分,消费者权益保护类的法律考了4分,税收类法律考了4分,环境法考了3分。众多小法当中,土地法、劳动法和银行业法分量相对较重,占了半壁江山。

从具体考点来说,今年试题所考查的大多是各部门法的重点,如产品缺陷责任、银监会的职责范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正当竞争行为、产品责任的求偿对象、银行业监督管理措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未成年工的保护、休息时间的规定、试用期的规定、违约金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这些考点都是考生驾轻就熟的。还有一些考点,比如食品安全法律责任、非全日制用工、经营者集中等,这些考点尽管不是非常常见,也是复习中的重点。只有个别考点稍微偏一些,如人民银行的监督建议权、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工资保障制度、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这需要考生掌握精细的法条和一些理论知识。城乡规划的实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属于新增考点,考生应予以注意。

2.题目考法简单明了

相对于商法而言,经济法几乎是纯粹的法条题,题目本来就简单,考生基本上不需要思考什么。如果熟悉法条,就可以马不停蹄地答下去。尽管题目本身考法较简单,但是往往一道题涉及多个法条,需要考生将相关知识点所涉及的法条有整体认识,尤其注意不同法律的法条之间的关联关系,比如第25题、第73题、第74题。同时,还要注意读清题干,看清是要求选择错误的还是正确的选项,切勿因粗心大意丢冤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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