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一参考答案解读

2010年09月21日15:2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司法民主 司法主体 选项 司法 宪法发展 保兑行 国家主权豁免 法与道德 水渍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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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答案】ABCD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4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故国有土地可以是建设用地,也可以是农用地,A选项正确,当选。第9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故B选项正确,当选。第2条第5款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可见,国有土地可以有偿使用,也可以无偿使用,C选项正确,当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第23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根据上述两个法条可以看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有期限,也可以无期限,D选项正确,当选。

76.村民王某创办的乡镇企业打算在村庄规划区内建设一间农产品加工厂,就有关审批手续向镇政府咨询。关于镇政府的答复,下列哪些选项符合《城乡规划法》规定?

A。“你应当向镇政府提出申请,由镇政府报县政府城乡规划局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B。“你的加工厂使用的土地不能是农地。如确实需要占用农地,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农地转用审批手续。”

C。“你必须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然后才能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D。“你必须在规划批准后,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绝对不允许作任何变更。”

【考点】城乡规划的实施

【司法部答案】AB

【万国答案】AB

【解析】《城乡规划法》第41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故A B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C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第43条第1款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故D选项中“绝对不允许作任何变更”的说法过于绝对,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

77.我国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B。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C。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无需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D。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

【考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司法部答案】ABD

【万国答案】ABD

【解析】《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可见,AB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C选项中“无需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第20条第1款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故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

78.甲乙丙三国均为南极地区相关条约缔约国。甲国在加入条约前,曾对南极地区的某区域提出过领土要求。乙国在成为条约缔约国后,在南极建立了常年考察站。丙国利用自己靠近南极的地理优势,准备在南极大规模开发旅游。根据《南极条约》和相关制度,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甲国加入条约意味着其放弃或否定了对南极的领土要求

B。甲国成为条约缔约国,表明其他缔约国对甲国主张南极领土权利的确认

C。乙国上述在南极地区的活动,并不构成对南极地区提出领土主张的支持和证据

D。丙国旅游开发不得对南极环境系统造成破坏

【考点】南极地区法律地位

【司法部答案】CD

【万国答案】CD

【解析】冻结对南极的领土要求是目前南极地区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包括对南极领土不得提出新的要求或扩大现有要求;《南极条约》不构成对任何现有的对南极领土主张的支持或否定;条约有效期间进行的任何活动也不构成主张支持或否定对南极领土要求的基础。据此,甲国加入条约并不意味着其放弃或否定了对南极的领土要求,A选项错误。甲国成为条约缔约国,也不构成其他缔约国对甲国主张南极领土权利的确认,B选项错误。乙国在南极地区的活动,并不构成对南极地区提出领土主张的支持和证据,C选项正确。根据《南极条约》和相关制度,南极只用于和平目的;任何国家都有在南极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维持南极地区水域的公海制度,任何国家在南极地区根据国际法享有的对公海的权利不受损害或影响;保护南极环境与资源,在南极进行的任何活动不得破坏南极的环境或生态。故D选项正确。

79.甲乙二国建有外交及领事关系,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缔约国。乙国为举办世界杯足球赛进行城市改建,将甲国使馆区域、大使官邸、领馆区域均纳入征用规划范围。对此,乙国作出了保障外国使馆、领馆执行职务的合理安排,并对搬迁使领馆给予及时、有效、充分的补偿。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如甲国使馆拒不搬迁,乙国可采取强制的征用搬迁措施

B。即使大使官邸不在使馆办公区域内,乙国也不可采取强制征用搬迁措施

C。在作出上述安排和补偿的情况下,乙国可征用甲国总领馆办公区域

D。甲国总领馆馆舍在任何情况下均应免受任何方式的征用

【考点】使馆的特权与豁免、领馆的特权与豁免

【司法部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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