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引语
今年5月6日,美国拉斯韦加斯联邦法院作出判决,以诈骗、洗钱、跨国转运盗窃钱款、伪造护照和签证等罪名,分别判处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前负责人许超凡和许国俊入狱25年和22年,同案被判有罪的两人配偶分别获刑8年。这一举措开创了外逃贪官在国外当地被审理宣判的先例。这会对外逃贪官起到怎样的震慑作用?贪官外逃有哪些特征?面对贪官“捞了就跑,跑了就了”的现状,中国如何应对?
贪官外逃问题始自上世纪80年代末期。据2004年商务部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逃官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如今,随着媒体再度对贪官外逃事件的大量报道,其已经成为中国政府一个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贪官外逃,个体特征五花八门
职业特征。据笔者调查分析,金融系统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携款潜逃的多发区。银行工作人员、国企负责人在携款潜逃中所占比重大,其中金融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87.5%,其它部门占12.5%。这说明,第一,必须加强对金融业、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第二,必须加强对政府部门官员及其亲属出入境的管理。
职位特征。外逃贪官很多是国企的“一把手”,或者是直接与钱打交道的职员。在国企,这些“一把手”往往同时兼任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多个职位,一些国企的管理体制成了事实上的“家长制”、“一言堂”,如云南旅游集团公司原董事长罗庆昌、河南豫港公司原董事长程三昌、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等。这些贪官的妻子儿女大多移民海外,手上一般持有因公或因私护照。在政府,外逃者多为厅局级干部,主要发生在交通、水利、粮食等领域,如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海南省粮食局原局长陆万朝。这些“一把手”拥有绝对权力,利用手中权力大肆侵吞国家财产。当然,在外逃贪官中,也有部分小人物,这些人多为银行职员,如建行东莞分行原金库保管员林进财、陈国强,中国银行南海支行原丹灶办事处信贷员谢炳峰、麦容辉,等等。他们之所以能携巨款外逃,主要与其职业有关。
年龄特征。外逃贪官出逃时的年龄呈现行业特征,即:政府公务员,年龄大多在50岁以上,如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出逃时年龄为59岁,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出逃时为58岁,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出逃时为57岁等;非政府公务员,大多处于30~50岁年龄段之间,如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出逃时年龄为38岁,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原副总经理李化学出逃时为43岁等等。
显然,政府官员主要是临退位时外逃。首先,年轻的时候,大多具有积极的人生追求,思想健康向上。而到了一定年龄,感到前途无望,思想逐渐退化,最后导致腐化堕落。其次,如果外逃,必须具备一定的外逃资金。而政府官员只有在一定的级别后,才有可能聚敛巨额的不法资财。第三,在位时,个别官员可以利用权力掩饰自己的腐败行为,但一旦退位,害怕被追查,从而选择临退位前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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