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链接】需建立一个准确的房地产价格指数
国家统计局2月25日公布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新建住宅价格上涨1.3%,二手住宅价格上涨2.4%;房屋租赁价格则下降0.6%。此统计数据立即引发争议,某网站的调查结果显示,高达94%的网友认为该结果“严重失实”。自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销售价格的统计指标于2005年7月创立以来,对其权威性和真实性的质疑就从未停止过。
自1998年房改以来,中国房地产就缺乏一个比较准确的统计体系,所谓的“房地产指数”一向比较混乱。国家发改委统计的是70个大中城市的价格指数,房地产企业协会用的是中房指数,各地又有自己的价格指数,房地产经纪机构更是各取所需,自编指数,造成了信息和价格的乱象。为此,期待建立能真实反映房价的权威指标体系,更期待官方的统计数据不要和老百姓的感受相去甚远,否则,统计本身就失去了价值和意义。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认为,“十二五”期间中国经济最大的危机在于房地产可能发生的崩盘,所以现在有必要建立一套机制来预防,要用现在调控通货膨胀的方式来调控房地产。首先,就需要建立一个准确的房地产价格指数,这是国家调控的基础。目前中国的房地产业,缺乏一个很权威的、比较准确的、能够真实反应情况的价格指数。新建的指数应该把那些农村的房子、小城镇的房子、经济适用房以及非常高档的房子排除掉,只留下普通商品房,这才是城市基本房价指数。然后根据这个指数,建立一个社会容忍度。只要超过这一范围,无论是涨还是跌国家都要调控。最后,实行地方负责制,各地保证当地房价不会疯涨,否则予以问责。 本报记者 罗震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