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记者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保障妇女就业的平等权利,天津劳动保障部门将从增加就业途径、开发适合女性就业岗位、稳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五险合一方法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对天津市妇女就业工作提供保障维护。
拓宽妇女就业渠道
下岗女工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家庭负担沉重,再就业问题更显严重。为此,天津市劳动局提出:围绕女性特点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妇女就业渠道。
截至目前,依托13个系统130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当地劳保部门开发了9大类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了3.7万名困难女职工就业。
同时,天津市劳动局面向全市妇女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千方百计提高妇女就业层次。
提高女工签约率
一些企业不愿招录女工,甚至一些适合妇女工作的单位,还要限年龄、看长相、量身高,加大了妇女特别是大龄下岗失业女工就业的难度。为促进女职工劳动关系的稳定,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唐延芹提出,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从源头抓起,“把好两端、规范中间、维护三权”。
为此,天津市坚持以维护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为监察重点,督促用人单位为女职工补签劳动合同4.7万份。今年1至8月,全市女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1.4万名,比去年同期减少了3000人。
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
生育保险关系女职工的切身权益。去年8月,天津市政府颁布了《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同年9月1日启动实施。
唐延芹说:“自政策实施以来,天津市生育保险已在三个方面实现了突破:对分娩时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对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对撤销、解散和破产等用人单位在资产清算时,必须预留出已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费。”
截至7月底,全市参保职工达到173.9万人,其中女职工70.5万人,确定了289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保了生育女职工享受及时安全的医疗服务。(杜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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