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昨天在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第五次全体会上提出,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强化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案件的审判工作。
据统计,2005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共约25101件,依法判处罪犯23652名;审理民事婚姻家庭纠纷案件969116件。
张军要求,在新的一年里,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切实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为妇女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通过做好有关审判工作,进一步宣传、贯彻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
二是要依照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新精神和新规定,进一步强化强奸,强奸猥亵,侮辱妇女,拐卖妇女、儿童,重婚,组织、强迫卖淫等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严惩各类严重损害妇女权益的犯罪分子;依法维护妇女的平等就业权以及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进一步做好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案件的审判工作,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维护妇女财产权益;进一步做好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有效惩戒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保障妇女的平等继承权。要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工作的研究和指导。要主动地针对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问题、政策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提出积极对策,必要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加大对相关审判工作的指导力度,以保证这类审判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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