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由深圳罗湖区政法委、人大法公委、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民政局、卫生局、区妇联9个成员单位联合,正式成立了“罗湖区家庭暴力防护中心”,全区10个街道分别成立分中心,115个社区设立报案点,社区每个楼栋都设立了家庭暴力防护员,形成了区、街道、社区三级防护网络。
中心成立一年来,共接访家暴案件155例,其中区中心62例,各街道分中心93例,共开出法医鉴定委托书12份,有效调处率为90%,中心的成立与有效运作,使家暴现象得到了及早发现,及早介入,及早调处,及早制止,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4月,布心山庄一起母亲将年仅6岁的亲生女儿打成重伤的案件,区妇联接到举报后,立即启动防护机制,各成员单位立即查处,对施暴母亲进行刑拘和心理治疗,妥善解决了一起比较复杂的案件。
据悉,中心一年来还接待了18位来自北京、珠海、东莞等地以及本市龙岗、福田、南山等区的受害者。
作为全省第一家家暴防护中心,成立以来,引起了全国、省、市妇联的高度重视,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莫文秀在去年12月率团考察深圳时,得知有这样一个机构健全、组织周密、运作顺畅的家庭暴力防护网络时说,像这样九单位联合成立的防护机构,在我国尚属首家。 (叶海燕)
中国妇女报 200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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