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白皮书

发布时间:2019-04-12 11:24:28  |  来源:国新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赵斌宇
关键词:中国,世界贸易组织

国务院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办公室2018年6月28日发表《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白皮书。全文如下:

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

(2018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办公室

目录

前言

一、中国切实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

二、中国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

三、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世界作出重要贡献

四、中国积极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结束语

前言

1978年,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改革开放是中国人民用双手书写的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壮丽史诗,是中国和世界共同发展进步的伟大历程,不仅深刻改变了中国,也深刻影响了世界。40年来,中国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打开国门搞建设,逐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极大促进了中国与外部世界的交流交融,为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中国深度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里程碑,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进入历史新阶段。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积极践行自由贸易理念,全面履行加入承诺,大幅开放市场,实现更广互利共赢,在对外开放中展现了大国担当。

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是国际贸易的基石,是全球贸易健康有序发展的支柱。中国坚定遵守和维护世贸组织规则,支持开放、透明、包容、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全面参与世贸组织工作,为共同完善全球经济治理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方案,是多边贸易体制的积极参与者、坚定维护者和重要贡献者。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既发展了自己,也造福了世界。中国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经济发展由高速度向高质量迈进,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稳定器和动力源。中国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积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在开放中分享机会和利益,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惠及其他国家和人民,增进了全球福祉,促进了共同繁荣。

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中国过去40年的经济发展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未来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将在更加开放条件下进行。中国将继续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与各国构建利益高度融合、彼此相互依存的命运共同体。

为全面介绍中国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实践,阐释中国参与多边贸易体制建设的原则立场和政策主张,阐明中国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愿景与行动,中国政府特发表本白皮书。

一、中国切实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

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①以来,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加强同多边贸易规则的对接,切实履行货物和服务开放承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对外开放政策的稳定性、透明度、可预见性显著提高,为多边贸易体制有效运转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律体系

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市场体系,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广泛开展世贸组织规则宣传教育,市场意识、竞争意识、规则意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不断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坚持依法治国,全面遵守和执行世贸组织规则,完善基于规则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构建符合多边贸易规则的法律体系。加入世贸组织后,大规模开展法律法规清理修订工作,中央政府清理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2300多件,地方政府清理地方性政策法规19万多件,覆盖贸易、投资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各个方面。2014年,制订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政策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在拟定贸易政策的过程中,对照世贸组织协定及中国加入承诺进行合规性评估。2016年,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清理规范性文件,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履行货物贸易领域开放承诺

大幅降低进口关税。减少进口成本,促进贸易发展,让世界各国更多分享中国经济增长、消费繁荣带来的红利。截至2010年,中国货物降税承诺全部履行完毕,关税总水平由2001年的15.3%降至9.8%。其中,工业品平均税率由14.8%降至8.9%;农产品平均税率由23.2%降至15.2%,约为世界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的四分之一,远低于发展中成员56%和发达成员39%的平均关税水平。农产品的最高约束关税为65%,而美国、欧盟、日本分别为440%、408%、1706%。

显著削减非关税壁垒。减少不必要的贸易限制,促进贸易透明畅通。截至2005年1月,中国已按加入承诺全部取消了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和特定招标等非关税措施,涉及汽车、机电产品、天然橡胶等424个税号产品;对小麦、玉米、大米、食糖、棉花、羊毛、毛条和化肥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商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

全面放开外贸经营权。促进经营主体多元化,激发各类企业开展贸易的积极性。自2004年7月起,中国对企业的外贸经营权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极大地释放了民营企业的外贸活力,民营企业进出口发展迅速,份额持续扩大,成为对外贸易的重要经营主体。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由2001年的57.5%上升到2017年的83.7%。2017年,作为第一大出口经营主体的民营企业出口占比达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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