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盗版情况较严重 量刑标准已明确/实录

2011年01月11日14:2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网络盗版 刑事案件 检察机关 量刑标准 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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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清:

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时报一下所代表的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机构。

  2011-01-11 10:03:27

中国日报记者:

在新的《意见》中,关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作了一个明确的规定。请问,在《刑法》中关于这方面是如何处罚的?另外在信息网络实施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具体有什么特点?谢谢。

  2011-01-11 10:04:21

熊选国:

网络改变人们的生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也是与网俱进,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手段在不断的翻新,不再局限于过去有形的载体来实施犯罪行为。从司法实践来看,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案件不断增多。为了有力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三款明确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217条规定的复制发行”,明确了这种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行为方式之一。

  2011-01-11 10:06:49

熊选国: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尽管前面的解释明确了对这种行为的定性问题,但是由于互联网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内容存储容量大、侵权作品与非侵权作品共网并存这些特点,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问题,对于如何把握或者如何认定存在不同的意见和认识。

  2011-01-11 10:11:27

熊选国:

这次《意见》的一个重点,是解决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量刑的标准作出了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也就是说,《意见》从非法经营数额、传播他人作品数量、作品被点击的次数、注册会员人数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侵权作品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为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打击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供具体明确的法律依据。

  2011-01-11 10:12:59

法制日报记者:

我想请教公安部领导一个问题。近来公安机关在进行全国打击知识产权的“亮剑”行动,该行动开展以来,我们主要取得了哪些成果?另外,近年来公安部对于加强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案件打击总体情况是怎样的?

  2011-01-11 10:14:19

高峰:

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全国开展了为期六个月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公安部作为参与单位之一,在全国公安系统也开展了相应的专项打击行动。我们将警方的打击行动命名为“亮剑”行动,就是含有对知识产权犯罪进行坚决打击的含义。自从专项行动开展到现在,全国公安机关已经破获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000多起,抓获了犯罪嫌疑人4000多人,涉案总金额价值23亿人民币。上面所说的数字都是去年同期的3倍以上,这方面说明了我们警方在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知识产权犯罪在当前的条件下还是非常猖獗的,呈现出高发的态势。因此,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力度,也是我们这次《意见》出台的背景之一。

  2011-01-11 10:15:43

高峰:

至于刚才这位女士提到的第二个问题,近年来公安机关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方面,一直秉持这样一个理念,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必须坚决打、狠狠打、深入打、全面打。至于说全面的情况,由于今天时间关系,如果这位女士感兴趣,我们可以跟法制日报一起做一个专访,向你们全面、系统地介绍警方这方面的工作情况。

  2011-01-11 10:17:37

新华社记者:

请问孙谦副检察长一个问题。近年来,我国检察机关查办了哪些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案件?

  2011-01-11 10:19:30

孙谦: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非常高兴回答新华社记者提出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于刑事犯罪案件,当然包括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负有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和将犯罪嫌疑人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及对刑事诉讼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的职责。检察机关这几年高度地关注和重视惩治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一道,认真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查办了一批犯罪案件。这几年,每年逮捕和起诉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在2000—3000人左右。同时,对公安机关侦破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侦查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对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对于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依法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

  2011-01-11 10:20:11

孙谦:

我在这里向大家通报几个数字,通过数字来介绍一下检察机关这几年在惩治知识产权犯罪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方面的情况。2008年、2009年、2010年1—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犯罪嫌疑人6617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了8123人,批准逮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8296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了9162人。在办案中,注意监督侦查活动的合法性,保证每一起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从2008年到2010年11月,检察机关对75件应当立案,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案件提出建议,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因为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要求的一些相关专业知识比较高,检察机关这几年特别注意培养专业化业务骨干来承办这些案件。谢谢。

  2011-01-11 10: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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