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副部长李学勇日前在参加科技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的创新型试点企业调研时透露,三到五年内,我国创新型试点企业将扩大到500家,试点工作开展好的企业将通过相应阶段的评估被命名为“创新型企业”。
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是我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重点任务之一,企业的选择是根据科技部等三部门确定的条件,在地方和部门的推荐和优选的基础上产生的。第一批103家企业中包括国有大型骨干企业15家,民营科技企业77家,实行了企业化转制的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11家。
李学勇表示,科技部等三部门商定,在三到五年内,将试点企业扩大到500家。通过试点工作,带动一大批企业在竞争中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创新型试点企业还将打破“终身制”,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办法。对试点工作开展好的企业,将通过相应阶段的评估命名为“创新型企业”,对未按要求开展试点工作或发生重大变动不宜再作试点的企业将调整出试点名单。
科技部、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将从各自职能出发,有针对性地对试点企业予以支持。如科技部将支持试点企业积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地方重大科技项目,在具备条件的试点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国资委将为企业争取一个创新友好型的宏观环境,争取更多的支持、参与或牵头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参与国家相关政策的制定等;全国总工会将对试点工作取得成绩的企业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成绩特别突出且符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评选条件的企业,将推荐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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