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实施海洋开发”和“发展海洋产业”的战略部署,以建设海洋强国为目标,以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主线,以推动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发展为重点,坚持“加快转化,引导产业,支撑经济,协调发展”的方针,增强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能力,提高海洋管理与安全保障水平,促进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提升海洋经济的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1.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以国家目标和市场需求为牵引,国家和沿海地区各级政府引导,逐步完善海洋技术创新体系和市场机制,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形成,提升科技支撑、引领海洋产业发展的能力。
2. 统筹协调、优化配置。注重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区域协调和阶段衔接。优化配置跨区域、跨学科和跨部门的海洋科技资源,构建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结合、海陆统筹、区域合作的科技兴海模式。
3. 集成创新、持续发展。大力推进海洋高新技术成果集成创新和产业化,提高成果的转化率及其效益;加速海洋公益、海洋管理技术推广应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海洋经济和海洋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4. 示范带动、整体推进。通过示范工程和基地建设,培育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提高支柱产业核心竞争力,辐射带动海洋产业向优势区域集聚,延伸完善产业链,整体促进海洋产业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1. 总体目标
到2015年,海洋科技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科技兴海布局合理,海洋产业标准体系较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率提高到50%以上,取得一批海洋产业核心技术,培育3个~5个新兴产业,培育一批中小型海洋科技企业;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形成;海洋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海洋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海洋开发利用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科技进步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显著提高。
2. 区域目标
到2015年,基本形成适应区域海洋科技能力和沿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区域特点、国家和地方及企业相结合的科技兴海平台。环渤海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形成以中心城市为载体的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和服务平台,以及辽宁“五点一线”、津冀沿岸带、山东半岛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构成的科技兴海网络,加速海洋高技术产业集聚、辐射和扩散,营造海洋科技实现梯度转移的良好环境;珠江三角洲地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发挥区域和政策优势,形成特色的海洋高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北部湾经济区和图们江口区形成接应基地。
三 重点任务
(一)加速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围绕海洋产业竞争能力和发展潜力,优先推动海洋关键技术成果的深度开发、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鼓励发展海洋装备技术,促进产业升级,培育新兴产业,促进海洋经济从资源依赖型向技术带动型转变。
1. 优先推动海洋关键技术集成和产业化
海洋渔业技术集成与产业化。开展海水增养殖、生物资源保障、远洋渔业等技术成果集成与转化,重点加强优良品种培育、病害快速诊断及其综合防治、渔业资源评估及可持续利用等关键技术的成果转化。扩大环境友好型养殖、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等技术的应用规模;推动海洋水产品加工、贮藏、运输等关键技术应用,以及环境友好型捕捞装备和现场综合加工技术开发。
海洋生物技术集成与产业化。重点开展生物活性物质、海洋药物产业化以及海洋微生物资源利用等技术成果转化,建立有效的海洋生物化工、制药物质质量标准评价体系,推广海洋药物、功能食品、化妆品、海洋生物新材料及其他高附加值精细海洋化工和新型海洋生物制品成果。
海水综合利用产业技术集成与产业化。重点开发应用海水淡化技术,大力推进工业冷却用水、消防用水、城市生活用水、火电厂脱硫等的海水直接利用技术应用规模,开展海水化学资源利用技术集成转化,抓好海水综合利用大规模示范工程,带动海水利用产业快速发展。
海水农业技术集成与产业化。重点开展蔬菜、观赏植物等野生耐盐植物的规模化栽培工艺、改良技术和产品综合加工利用技术转化;建立海水农业新型种植模式、海水灌溉技术和海岸滩涂开发利用生态化示范工程,通过技术集成和示范,构建滩涂海水生态农业产业化开发体系。
2. 重点推进高新技术转化和产业化
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产业化。强化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实用化,开展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海洋风能区划及发电技术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重点发展百千瓦级的波浪、海流能机组及其相关设备的产业化;结合工程项目建设万千瓦级潮汐电站;鼓励开发温差能综合海上生存空间系统;推广应用海洋生物质能技术,建设海洋生物质能开发利用试验基地。
深(远)海技术应用转化。重点支持深(远)海环境监测、资源勘查技术与装备,深海运载和作业技术与装备成果的应用;推进深海生物基因资源利用技术开发及产业化;开发多金属结核、结壳、热液硫化物开采技术和装备;形成具备深(远)海空间利用技术的集成与服务能力的国家深海开发基地。
海洋监测技术产业化。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产品的稳定性试验与成果推广,推进监测设备和检测标准物质制备产品化与标准化;突破海洋动力环境监测设备的关键技术,提升国产海洋监测仪器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形成模块化、系统化和标准化的产品以及稳定发展的产业,并推向国际市场;集成应用海底环境监测技术,逐步形成技术服务能力。
海洋环境保护技术推广。开发海洋污染和生态灾害监测、分析、治理技术产品,开展溢油、赤潮、病害防治等海洋污染应急处置技术产品的应用推广;开发海洋仿生技术产品,重点开展海洋仿生监测和示踪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发展环境友好型的海洋仿生设备、建筑材料、化工材料以及具有特殊功效的纺织材料等。
3. 鼓励海洋装备制造技术转化应用
海洋油气勘探开发装备制造技术成果应用。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平台、适合深水海域油气开发的深水平台、油气储运系统、水下生产系统等海洋石油开采装备技术产品;加快海上油田设施的监测、检测、安全保障和评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船舶制造新技术开发和转化应用。重点开展超大型油船、液化天然气船、超大型集装箱船、滚装船、海上浮式生产储油装置、游轮(艇)等船舶的研发,加大对船舶共性技术、基础技术和关键配套产品的开发和应用。
海洋装备环境模拟和检验技术开发服务。重点开展海洋用大型探测仪器、深水作业设施、分析监测设备和海上作业辅助设施等的环境模拟、检验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