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收养法》的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对家庭稳定和对养子女抚养教育有益,收养子女在京入户条件为:
1、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与收养人确立收养关系5年以上。
2、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3、子女被收养后,其亲生父母不能申请投靠已被别人收养的子女在京入户。
具体办理程序及需交验的证件、证明,请居民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