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价:
民众参与公益仍属“命令型”
有专家评价,作为国民收入的“第三次分配”,慈善是市场分配、政府分配的有益补充,能够缓解和调节贫富差距,减少社会矛盾,增强社会的凝聚力。然而,目前我国民众参与公益大多仍属于行政命令型、突发灾难型的激发爱心方式。
有意思的是,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刘洪曾透露,广东正在进行公益慈善事业地方性法规起草前的调研准备工作,希望通过立法突破束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桎梏。根据媒体报道,中国扶贫基金会副秘书长李利对此感到欢欣鼓舞。
网言网语
网友“说点人话”:为响应“广东扶贫济困日”,广东潮州在全市范围筹集“六千万善款”,我所在的高中被要求每位学生都强制捐钱至少20元,而老师至少200元。据事后的了解,其他学校也都有相关规定,而且都是20元起价,而全市的许多事业单位也都要求员工至少捐款200元。
网友“pp2133”:我“捐”出的300元是学校直接从工资里扣除的,可怜我每月基本工资890元、课时费96元、一个月的早读费8元、晚自习180元……不当班主任每月能领到1336元,再扣除房租、水电等基本开销1278元,最后每月所得为58元!再捐出300元,这个月可怎么办?
网友“o中南人o”:我们普通的被逼捐1500,有职务的2000,头几个月以慈善的名义被逼捐4000,今年共被逼捐5500。日子怎么过?
网友“llz198301”:个人捐两百已经算幸福的了,在我所在的广东汕尾,全市要捐10亿啊,科级干部一个要3000,普通职工1000。
某网友:这种事情很普遍啦,一般都是含沙射影的提点几句,但是以文件的形式规定出来,确实很强大!
本报记者 张欧 实习生 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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