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起,纳入城乡低保的重度残疾人每月将再享受不低于50元的生活补贴。10日,记者从省政府残工委全体会议上了解到,为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残工委各有关部门将加大扶残助残力度,一系列保障和服务措施相继实施。
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了为残疾人服务的手段和措施。
据介绍,下一步,山东省残工委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残疾人生活救助力度。在全面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将从2010年起,对其中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再给予不低于50元的生活补贴。据初步统计,享受这一优惠的重度残疾人全省数量在8万余人。
同时,省残联将从今年起实施“四项工程”:今年起三年内,将为7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分别对1万名贫困肢残、智残、脑瘫、孤独症类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全省每年建设100个省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和就业扶贫基地,培育发展1000个创业和扶贫项目,培训2万名残疾人,安置2万名残疾人就业等。
另外,省民政厅将确保在2010年底前,完成全省59个社会福利设施的建设任务,2014年前完成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任务。省教育厅将力争到2015年,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特殊教育学校对有能力入学的残疾儿童实行“零拒绝”;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工作,对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实行“零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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