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当地群众在清理事故现场。新华社记者 陈瑞华摄
10月14日,救护人员在处理事故现场。新华社记者 陈瑞华摄
据新华社电(记者陈瑞华、蒋桂斌)14日上午,广西荔浦县境内发生一起热气球燃烧坠毁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其中4名死者和1名伤者是荷兰籍游客。
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初步调查,14日6时30分左右,发生事故的热气球从广西阳朔县红旗码头起飞,上面载着2名中国男性驾驶员和5名荷兰籍游客,游客为3男2女。7时45分左右飞到荔浦县马岭镇德安村山面屯上空,在降落过程中,发生倾斜,热气球上的气瓶发生漏气燃烧,热气球失控上升,后热气球燃烧坠毁,从热气球上摔落山坡上的2男2女当场死亡,均为荷兰籍游客。另外掉在树上的2名中国男性驾驶员和1名荷兰籍男性游客幸免于难。
14日上午10时30分时,记者在山面屯山坡上的事故现场看到,这里已经拉起了警戒线,搜救人员用塑料薄膜盖住了死者的尸体,近百名政府工作人员在现场维持秩序。
事故发生后,阳朔县要求县内所有与热气球等飞行器有关的单位停业并排查安全隐患,停止所有热气球等的飞行活动。目前,由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事故原因调查小组正在启动调查;事故善后小组也正在紧张处理善后工作。
目前,摔伤的荷兰籍游客身体无碍,已经由阳朔县方面接回宾馆,另2名热气球驾驶人员正在荔浦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无生命危险。
又讯昨晚,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就此次热气球事件发布公告。根据有关专家初步判断,事故原因是由于风速超标和飞行员操作不当造成的。
桂林阳朔国旅国内旅游中心负责人刘云飞介绍,乘坐热气球游览桂林山水是当地一个热门项目:“阳朔只要不下雨,几乎每天天上都有热气球在飞。”
据了解,乘坐热气球的项目费用并不包含保险,如果游客觉得不安全,可自行购买。但据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介绍,游客基本都不买保险。(据《南国早报》、《法制晚报》)
聚焦气球
失事热气球属违规飞行
许可空间:村旁空地实际飞行:超范围
许可高度:200米实际高度:远远超过
据新华社电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监局介绍,发生事故的热气球归属东莞市美翔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记者致电民航中南管理局了解到,该公司于2008年9月获得民航管理局颁发《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并在工商部门注册,是国内较早获得上述许可的公司,具备热气球经营活动的相关资质。
又讯相关部门初步认定,该失事热气球所属的东莞市美翔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属于超范围经营。据了解,该公司今年7月在阳朔获得许可证,可在阳朔某村旁一块空地上进行飞行活动,许可证有效期为2009年7月10日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注册地点在东莞,注册标准为飞行方圆6公里,升空200米,且仅用于训练、个人娱乐用途。而此次失事热气球属于违规飞行,空中直线飞行距离已无法测量,飞行高度也远远超过安全飞行高度。
该公司的3名股东目前已经被阳朔县和荔浦县的公安机关监控。(《南国早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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