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省(云南省)在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取得了新突破,截至2008年底,我省共有87万人纳入城市低保,300万人纳入了农村低保。这是记者昨日(1月22日)从省民政厅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转段会上了解到的。
去年(2008年)以来,我省积极主动运用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在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解决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救助问题、抗灾救灾工作、社会福利事业、社区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据了解,截至2008年底,全省共有87万人纳入城市低保范围,支出低保资金13.3亿元,月人均补助152元,分别比上一年增长42.4%和26.7%,省政府确定的每人50元的元旦、春节慰问金全部发放到位。农村低保对象达到300万人,支出低保资金14.5亿元,月人均补助50元,分别比上一年增长76.1%和66.7%。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年供养标准最高的达4000元。此外,全省各县(市、区)全面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支出资金1.7亿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300多万人次。中央专项安排的4亿多元春节慰问救助资金正在全面发放当中。
副省长曹建方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在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要抓住机遇、巩固成果,继续在更高层次上促进民政事业的发展。要按照城乡低保全面覆盖的原则,城镇贫困人员实现应保尽保,年内农村低保对象力争达到330万人。(记者 谢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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