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就是把这些通行费平摊到每个车辆上。
周先进:
对了,对了,是这样的。
记者:
这笔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以这种方式收取,算起来已经有五年半的时间了,天津市政府认为,这样的做法合理并且有效,但天津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王继民律师却不这么认为,他已经连续五年提交提案,对这项费用的征收提出质疑。
王继民(天津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
它这个收取的性质就是平摊到每一个车辆的所有人,而且是强行收费,你又强制性收费,又收取了滞纳金,这就属于强制性征收,所以说我觉得这样收费它不但是不合理,而且是更不合法。
解说:
根据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里明确要求,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取。2004年公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不得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
这样看来,天津市的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更令人担心的是这些钱收上来之后,是否真的都用来还贷,整个收费需要收取多少年,天津市政府并没有给市民一个明确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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