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患者需卧床治疗的,可以申请在家里设医保病床,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上门治疗。
今年1月1日起,家庭病床纳入杭州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疗费,按一次住院结算,由统筹基金与个人一起分担,并不设起付标准。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试行办法》,市区4类参保人员,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根据医疗需要,可以申请建立医保家庭病床:
脑血管意外,肢体肌力在3级及以下者;骨折牵引固定需卧床治疗者;恶性肿瘤晚期者;长期卧床不起或8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慢性病需要连续治疗者。
申请程序如下:由建床机构家庭病床责任医师填写《登记表》,加盖建床机构公章后,附参保人员证历本、市民(医保)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建床登记手续。
医保家庭病床每一建床周期一般不超过90天,确需继续建床治疗的,超过90天要记得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否则,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每一结算年度,建床周期累计不超过180天。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家庭病床的建床机构。为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范围外药品、医疗服务项目时,要事前征求患者或其家属意见并签字后方可使用,否则患者有权拒付该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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