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将农民工参保又退保现象,仅仅看做是农民工个体的一种主观行为和短期行为,而应该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建立统一劳动力市场的高度认识这一问题,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引导、解决和消化,任何无为或者放任都是不应该的。
据新华社2月15日报道,福州市10多万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累计退保达4万人次。来自广东的报道称,广东东莞2005年有105万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仅一年就有40万人退保,基本都是外来务工者;在浙江杭州参加养老保险的外来工在50万人左右,而每年退保人数高达8万~10万,目前累计退保的人次超过24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者约为1亿人,跨省就业的约有6000万人。在这个庞大的人群中,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仅为15%。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利益,有关部门近年来花了相当大的气力,积极推进各地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然而,近来个别地方却出现了一些农民工退保现象,它不仅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全力推动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撕开了一个缺口,将直接影响我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形成,而且,还可能给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提供不好的先例,增加全国性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的难度。退保以后,农民工将无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这必将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更为严重的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统一,是形成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必不可少的基础之一,如果社会保障体系不能统一起来,农民工不能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则将制约全国性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统一。
老有所养是人们共同的追求,对如今不少离开农村、到城市打工谋生的农民工来说,这种需求更加强烈。之所以发生一些地方农民工参保又退保的现象,表面上看,起因于农民工就业地区和工作岗位的不稳定,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社会保障地域化色彩较浓,各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导致养老保险关系不能顺利转移接续。
当然,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是一个艰难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是一项养老保险即能解决一切问题的。比如,户籍的限制使许多异地就业者常常遇到就业、谋生的种种障碍,职业培训的地域化使许多急需技术更新的人员在就业地得不到应有的培训,而本地区又缺乏相应的培训能力。这些因素客观上制约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加剧了劳动者主观上的不稳定感,促使一些农民工选择了参保又退保之类的短期行为。
建立全国性的劳动力市场,是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是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途径。所以,我们不能将农民工参保又退保现象,仅仅看做是农民工个体的一种主观行为和短期行为,而应该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建立统一劳动力市场的高度认识这一问题,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引导、解决和消化,任何无为或者放任都是不应该的。(郭振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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