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市日前召开的全市第一家农村医疗救助试点县工作汇报会上透露,今年兰州市全面启动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皋兰县是兰州市推行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的试点县。该县于今年初制定并实施了《皋兰县实行农村医疗救助的实施细则(试行)》, 规定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户、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困难户、独生子女领证户等。救助对象患重大疾病且医药费在1万元以上的,根据个人承担部分进行适当救助,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3000元;救助对象原则上每年只享受一次住院医疗救助,全年个人累积享受救助金不超过5000元。
目前,兰州市在皋兰县试点取得经验后,已开始在全市推行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陈永君)
新华网 200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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