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洋渔业厅直指出让违规
2月25日,未接到长乐市上报的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通过其他渠道得知了出让东洛岛一事,当即致函长乐市政府,指出东洛岛属无居民海岛,已列入全国海岛名录和福建省海岛保护利用规划,长乐市国土资源局的挂牌出让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该函称,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规定,“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沿海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的有关工作。”“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记者得知,海岛保护法正式实施时间为3月1日,而东洛岛的挂牌出让赶在2月底前就已完成,有法律人士表示,该法并不能适用。
该函还指出,2003年国家海洋局、民政部、总参谋部联合发布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载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和买卖无居民海岛”,“单位和个人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向县级以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在海洋与渔业厅的官方网站上,该厅在回应一位市民投诉时还指明:“根据《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及已编制完成的《福建省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东洛岛的功能定位为旅游开发。”
海洋与渔业厅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长乐市政府此前并未对岛屿规划申请变更,擅自更改东洛岛为工业用途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正如函中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务院和沿海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红树林、珊瑚礁、滨海湿地、海岛、海湾、入海河口、重要渔业水域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海洋生态系统”。
在该函发出两个月后,4月30日,记者以福州某旅行社导游的身份走访了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发展中心,该中心两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工业用地出让记录,证明东洛岛确实已完成了交易,且并未听说有变更或撤销。记者随后向该局局长林进荣求证,他推称没有义务接受记者采访,以工作忙为由匆忙离开,让记者找土地发展中心了解情况。
“东洛岛主”被指有内定嫌疑
东洛岛毗邻长乐市松下港,根据规划,松下港区将打通“北粮南运”的海运通道,形成以松下港散粮码头及中转设施为核心、粮油加工为主的粮食物流中心,成为全国粮食现代化物流体系中的重要节点。目前,松下港区内的移山填海工程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据当地媒体报道,随着填海工程的深入,东洛岛与港区未来或将连成一体,车辆可以随意通行。届时,这个小岛地理位置优越性将更加凸显。
正因此,新加冕的“东洛岛主”———亘德生物备受市民和驴友的关注。记者发现,网络上有关该公司的信息少之又少,然而不少网友还是从长乐市国土资源局的公开信息和该公司的注册信息中,嗅出了这个神秘“岛主”存在内定的嫌疑。
记者通过长乐市工商局网站查询得知,亘德生物于2009年5月5日在长乐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1.6亿元。而让人生疑的是,早在注册当时,亘德生物登记的公司住所地就为“长乐市松下镇首祉村东洛岛”———一个尚未被开发的无居民海岛。
另外,长乐市国土局在当时的东洛岛的出让公告中写明,准入产业类型为农副食品加工业,与亘德生物注册时登记的主营业务“农副食品加工业,农产品加工及产品综合利用”极为吻合。国土局为何一定要放弃原本所规划的“旅游”用途,只准农副食品加工业进入?
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法制日报记者郭宏鹏 刘百军 法制日报实习生 范传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