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发言人曹清尧8日表示,我国林业生态安全十分令人担忧,破坏森林、侵占林地的现象屡禁不止,林政案件发生呈上升趋势,林地流失状况严重。
据悉,1998年-2003年,全国林地被改变用途或征占转变为非林业用地的面积达1.5亿亩,平均每年达3000多万亩,与1993-1998年期间进行的第五次森林资源清查相比,增长了24%。据统计,2006年因违法占用林地造成林地损失增加43.2万亩,同比增长了194%。
曹清尧说,近些年来,盗伐滥伐林木、毁坏林木苗木、违法征占用林地、违法运输木材、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等各类林政案件,在一些地区呈高发势头。从全国总体情况看,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案件呈上升趋势,违法运输木材案件多年居高不下,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上升幅度较快,低价出租、出让林地的现象尚未得到遏制。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建设速度的加快,国家对耕地实行最严格的管理政策以来,违法占用林地的现象有所抬头,造成林地流失加剧。
2007年以来,我国林政案件发生总量仍然很高,案件造成的损失较大。据统计,2007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林政案件20.95万起,其中违法运输木材案件占60%;共查处林政案件20.75万起,查处率为99.02%。累计收缴木材45.83万立方米,挽回经济损失4.18亿元,责令补种树木293.34万株,行政处罚20.19万人次。与2006年同期相比,2007年上半年林政案件总数增加3.4%,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案件增加21.6%,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增加12.3%,违法运输木材案件增加5.5%,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基本持平。
曹清尧说,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实施耕地保护特别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以后,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数量呈上升趋势,给林地保护管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一些地方和部门重开发、轻保护,有的经营性项目建设瞄准了林地、湿地,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未批先占、少批多占,违法采伐林木,对林地和森林资源造成严重破坏。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置法律法规于不顾,肆意征用占用林地,造成了林地的流失和管理的混乱。一些地方低价出租、出让林地,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或随意减免、拖欠、挪用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使广大林农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同时,在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漏洞。一是林权管理不规范。一些地方政府对林权登记发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核发和换发林权证工作缓慢,颁证程序不到位,档案资料不齐全,图表卡册填写不规范,发证未进行勘验和公示的情况普遍存在。特别是违法登记或者不按规定程序登记发证问题较为突出,林业建设成果得不到巩固,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二是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缺少监管。通过对2003-2006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在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管理中责权不清,程序不规范,使用重点不明确;占地承诺的森林植被恢复措施多数没有落实,没有起到新增森林面积的作用。
2007年以来,我国林政案件发生总量仍然很高,案件造成的损失较大。据统计,2007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林政案件20.95万起,其中违法运输木材案件占60%;共查处林政案件20.75万起,查处率为99.02%。累计收缴木材45.83万立方米,挽回经济损失4.18亿元,责令补种树木293.34万株,行政处罚20.19万人次。与2006年同期相比,2007年上半年林政案件总数增加3.4%,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案件增加21.6%,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增加12.3%,违法运输木材案件增加5.5%,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基本持平。
曹清尧表示,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地是生态安全的基础。随着国民生态意识的普遍提高,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提出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生态建设摆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所需的林地保护也摆到了十分紧迫的程度,我们必须响亮地坚守确保国家生态安全的林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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