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公众将目光聚集在房产转让须交纳个人所得税时,国土资源部有关土地出让的两份规范性文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从本月开始施行。就房地产市场而言,这些新政的实施要比开征房产转让所得税的影响大得多。【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突出 2部委发规调控土地房市】
国土部的新文件规定:城市规划、房产、建设部门确定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套型结构比例、房屋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等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将作为土地出让方案的重要内容,而且在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约定,并明确违约责任。
这意味着,政府要从房地产市场的源头———土地出让这一关键环节加以规范和限定。此外,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的第50号文(《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也可谓意义重大。如果说,关于土地出让的两个规范性文件勾勒出今后城市土地管理基本框架的话,那么国家土地督察局的设立则具有中央政府对国内重点城市土地市场进行垂直管理与监管的意味。
可以说,强化土地市场管理,构成了此次房地产调控的最核心内容。
上个世纪后期实行的分税制改革,形成了地方政府与中央进行利益博弈的财政制度框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在一些地方,土地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正是因为“土地财富”占地方财政的权重颇大,因而各地方政府才会或明或暗地罔顾中央政府多项调控政策。除了“增加财政收入”这一堂而皇之的理由外,还有大量拿不到桌面上的土地交易中的“暗箱操作”。由此身陷商业贿赂的高官之多、涉案金额之大,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
有权威人士指出,近年来涉及土地违法案件日益增多,与此同时,中央政府深感对土地违法违规现象监督乏力,因而,组建一个直属中央的垂直管理的土地督察机构也就势在必行。
我国是个土地资源并不丰富的国家,尤其是在眼下城市率快速提高的情形下,城市土地更是成为稀缺资源。在有限的土地资源利用上,是尽可能地要求创造财富(出价高者得地,进而只生产富人需求的高档产品),还是通过一定的行政干预,提供一定占比的普通住宅用地,兼顾社会上部分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这已经从一个经济问题演化为一个社会或政治问题。
如果我们将此问题放在建设和谐社会这一“宏大叙事”背景下看待的话,怎样估量“执行最严格的土地政策”的重要性都不过分。(孟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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