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间财政均等化缺乏有效机制。区域间的财政能力均等化是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除了各地持续扩大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之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也导致了区域间财力差距的扩大。
1994年中国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主要依赖于地方经济总量的增长。中央政府集中了全国财政收入的大头。转移给地方政府的收入中,具有均衡性作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过小。2006年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53%,但中央一级的支出只占全国财政总支出的25%;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47%,却要承担全国财政总支出的75% 。
图 1990~2006年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比例变动(%)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摘要2007》。
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税收返还占中央对地方政府转移支付的很大部分,以至于经济增长速度快、税收基础强、对转移支付需求低的地区,得到的税收返反而最多。比如,2003年东部地区在全部税收返还数量中的比重占到50%以上,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税返还”占52.6%,“所得税基数返还”占70%以上。即使在实施了财力性转移支付以后,西部地区的人均财力也只相当于东部地区的48.3%。
政府支出结构不能充分反映公共财政的要求。逐步实现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依赖于大幅增加基本公共服务投入,而投入的增加依赖于规范的公共财政制度。虽然分税制改革在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财政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仍显不足,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任务仍相当艰巨。
中国的财政收入从1978年的1,132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51,304亿元 ;尽管没有根据价格水平变化进行调整,增长幅度之大显而易见。所以,财政能力已不再是基本服务供给不足的主要约束条件。尽管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的绝对数量不断加大,但科教文卫等方面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从1992年至2005年没有明显的增长。例如,在教育方面,按预算内教育经费包含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口径计算,2005年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为14.9%,比上年有所下降。2005年,中国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仅为2.8%,远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这个比例已经延续了几年,尽管中国政府希望把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提高到4%。
中国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呈逐年增加趋势,但政府卫生支出占GDP的比重仍然偏低(图3.41)。中国的卫生预算支出占GDP的比重仅有0.82%左右,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2.6% 。如果政府卫生支出占GDP的比重能提高到至少1.5%,并对新增经费分配体制进行改革,中国将能在建立全民基本医疗服务体制方面取得巨大的进展。
图 中国政府和私人卫生支出 状况比较(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6》和《2007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私人卫生支出,包括社会卫生支出和居民个人卫生支出两项合计。
基本公共服务的事权与财力不匹配。2006年,中国政府提出: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建立地方政府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税体制。虽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事权主要在地方政府,但许多地方政府缺乏资源,无法履行职责。当前,中国的分税制仍不完善,政府间事权与财力调整还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中央和省级政府财力较大,但事权向省以下地方政府下移。事权与财力的不匹配拉大了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摘自中国[海南]改革研究院撰写的《中国人类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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